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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发烧>与广告(未完)

<文案发烧>与广告(未完)

作者: Shaolin0_0 | 来源:发表于2015-12-20 20:41 被阅读221次

    看了广告狂人,对那个年代的广告产生兴趣,也没打算给它写一文剧评,推荐翻手为繁华,覆手为苍凉——也评《广告狂人》(一)翻手为繁华,覆手为苍凉——也评《广告狂人》(二),写得不错。找了本路克·苏立文的《文案发烧》,内容幽默,丰富,深刻。从来不认为一本书能被一篇文章所概括,只能是简单将作者的几个见解列出来,毕竟该书是所有广告人的必读书。

    1.你越是重复不断地做广告去招惹顾客,你的肥皂销量将越来越好(阿炮新棉卫生巾)。

    引入宝洁心棉卫生纸的“阿炮先生”系列广告让我们明白让人厌烦的广告不一定是差的广告,一个广告最重要的是能够让消费者注意到产品,让消费者记住。而阿炮先生之所以成功正是因为那个喋喋不休的形象深入人心,宝洁心棉的品牌形象得到注意,为其创造惊人的销售业绩。就像本书中提到的《奸商》中提到的如何做广告:会议开到一半,一个客户突然在会议桌上吐了一口痰,说:“你们刚刚看到了吧,我把痰吐到了桌子上。吐痰,是一件相当恶心的事。但是,我刚才做的事会被你们永远记住。显然,作为一个销售人员阿炮是成功的,但是正如作者所说,我们确实不会因为能吸引别人的注意力而把痰吐在桌子上。

    随着时代的进步,广告理念也不断进步,从罗瑟.瑞夫斯的“独特销售主张”(独特的销售主张:买这个产品你就能得到什么好处,这种好处在竞争对手无法或没有提供的,这样才是独特的。)到“定位概念”(定位模式认为消费者的头脑只能容纳某一类别的产品,最多三个,如果你的产品不在其中,那么你就需要重新定位,转向其他更有竞争力的产品,以此在消费者头脑占据空间)。虽然理念在进步,但是作者同样也说到:那些希望进入广告行业的学生,自己去读那些经典作品,去读去记。在你懂得如何去遵循常规之前就想着去打破常规,这是不明智的。作者在书中明确表示自己推崇伯恩巴克学派(伯恩巴克认为你越聪明,就越会失去那种知道如何感动他人,引起共鸣的直觉,广告学不是科学,而是艺术,反公式化的,是滚烫的创意和冰冷的研究的战争。),并且在别人提出他在书中提到的东西会不会过于陈旧的时候,他深信:精彩的广告的灵魂这些年来一直没有改变。那些广告依然是伟大的、智慧的、高效的、幽默的、精彩的并且富有人情味的。

    2.你试图想出一个广告创意去打败观众的冷漠,而那个创意并不会凭空而来,你得首先有个策略,用一两句话把广告中的核心且有竞争力的信息传达给观众,除了策略还有品牌,包括名字,产品,情感,历史等品牌资产,消费者喝的其实是广告,而广告打的其实就是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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