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穿校服的女生抬头观望着城堡时,普美才有机会看清楚这个女孩的脸,“这是……芷晴!”在普美还没来得及惊讶完芷晴是在何时出去后,她又再次发现站在芷晴身旁的白衣服女生是……诺诺!这……这……这怎么可能!诺诺不是一直都跟我在一起的吗?怎么会有两个诺诺,难道!普美战战兢兢地看向那个刚才还跟她手拉着手的“诺诺”,只见那个“诺诺”微微地低着下巴,露出两只眼睛死死盯着普美,普美从她眼睛里看到熟悉的两个字--兴奋。
“你看到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了吗?”这个“诺诺”用着异常温柔的声音对普美说。
这把声音犹如清风般舒心,犹如叮铃般悦耳,声线甜美语调柔和,过耳不忘。这把声音普美听过,她还清晰记得这声音就像噩梦一样,死死缠绕着她每晚的梦寐,让她夜夜都胆战心惊,这“诺诺”就是南珠,这就是南珠。认识到如此残酷的现实后,小普美的双腿再一次没出息地发软,颤抖着身躯,沿着斑驳的墙壁缓缓瘫坐在地上。
“真可惜,我明明伪装地那么好了,还是差那么一点点。”南珠抬起修长洁白的双手放在后脑勺,然后指甲插进头皮的深处,用力拉开!刷一声,和诺诺一模一样的人皮爆裂。可是很奇怪,这次拆开人皮的时候,没有像上次那样的血肉溅撒,只是像条优雅的白蛇般脱皮,真的只有皮而已,二货普美仔细看了一眼“人皮”的做工,是塑胶和颜料,南珠没有杀人。
“你……”普美看着南珠脱下的人皮茫然中,忽然觉得南珠有些不一样了。对啊,明明南珠可以有很多次机会一起杀了诺诺和芷晴,可是她却选择放了她们出去。明明她不需要大费周章地假扮诺诺,来引开普美的,她大可以直接了当把她们一起杀了,以她的能力她绝对可以做到,可是南珠却放了她们走了。为什么?是因为她已经不想再杀人了吗?普美呆呆地看着再次穿上束腰礼裙的南珠,一步一步缓缓向她走来,此时的小普美问了一句,“你……是不是没再杀人了?”
南珠的脚步一下子顿了顿,她想象过普美会求饶会哭泣,因为那是人类的本性,对死亡的恐惧。可是这次的普美却能冷静地问了她这个问题,南珠停滞了一会儿,默默开口,“艺兴……他是个很善良的人,他每次看到路边的小猫,都会拿出食物去喂它们。”南珠说着,嘴角露出她自己都看不到的微笑。小普美有一瞬间,竟然有点爱上这个女孩,好甜美可人,就像公主一样,“他是那么地温暖,那么地体贴,如果我伤害了别人,他知道后,会很伤心的。我不想让他伤心,我只想让他一直保持着笑容,就像清晨的阳光一样。”
普美听地入迷,她没有猜测错误,南珠和艺兴哥哥是彼此相爱的,所谓的书魔并不像鹿晗所说地无心无情,它们有思维它们有爱情。普美虽然笨,但是她外婆曾经告诉她,一个女人如果愿意丢下华丽的衣服,为一个男人辛苦烧饭洗衣服,那是因为她爱他。知道这个道理后,普美抱着一丝希望地说,“那你……也不会伤害我对吗?”
南珠立马收起笑容,面无表情,“你不同,你身上有我们一直追求的东西,你已经收藏地太久了,是时候把它让给下一个人。”南珠又从袖子里掏出普美超级熟悉的那把匕首,天使轮廓的图形还是依旧栩栩如生,“原谅我吧,就算不是我,遇到其他人,你也只有死路一条。你逃不掉的,你的存在就注定了我们的追逐,对不起。”
南珠提起匕首向普美快速冲过来,死定了!死定了!普美惊恐万分,手脚无措之下,随便拿起自己一路背过来的书包就丢过去!
以卵击石,自不量力,普美辛辛苦苦节衣缩食买回来的LV书包在南珠芊芊玉手一挥之下,变成一堆堆碎片,而书包里各式各样的驱鬼物品,也掉落了满地。“你还要做些无畏的挣扎吗?”南珠悠悠然地继续往前走,忽然,一件在夜空下非常闪亮的物件阻碍了她的道路。
南珠挽起裙摆,慢慢蹲坐下身子,把这件物体捧在自己的手心上,是一双水晶鞋,一双晶莹剔透的水晶鞋安静地躺在一个粉红色的盒子里。
看着这双鞋子,南珠的眼泪涌上心头,她只能紧紧咬住自己的嘴唇才能勉强不让泪水脱眶而出,“这是……”南珠梗塞着声线问。
“这是艺兴哥哥让我交给你的,他跑了好多好多的地方才找到了这双鞋子,但是,厄……这就只有一双,也不能定做,所以不知道合不合你的脚。”普美还有些惊魂未定地回答。
南珠认真地听着,然后缓缓把鞋子套上自己的脚。看着自己脚后跟后面还空着三根手指的空位,南珠哭笑不得,“大了,这个傻瓜。”
而普美觉得嘛,站在女性的个人角度来说,普美觉得南珠应该是很高兴的,而且大有喜极而泣的倾向,也许真的有奇迹也说不定。哦,对了,普美想起当初艺兴哥哥交给她的时候,盒子上还附带了一张小卡片。普美想到后,立马趴在地上四处寻找,最后终于在一块LV的破布底下找到了那张小卡片,她吹了吹上面沾了的灰尘,把卡片双手慎重地递到南珠跟前,“这张卡片是和鞋子一起的,上面有艺兴哥哥想对你说的话。”
南珠有些楞然地看着卡片,颤抖的小手一直都伸出又缩回,伸出又缩回,犹豫着要不要接过这张卡片。最后还是普美一把捉过她冰冷的手,把卡片硬塞过去,“你就看看吧。”
南珠深呼吸一口大气,心跳急速跳动,她不知道她此时的心情叫做紧张叫做期待。她还在颤抖的小手,慢慢打开卡片的里面。里面很干净也很简单,就写着一句话……“ 南珠 你曾经喜欢过我吗 ”是艺兴整齐不潦草的笔迹。
简简单单的几个字,深深触动着南珠的心扉,泪水在这一刻里自控不了地脱眶而出。南珠的双手最终放下了血刃的匕首,垂落的匕首叮咚掉在地上,化成灰哑的石头,她缓缓把美丽的水晶鞋抱紧在自己怀里,泣不成声。这是她的艺兴,这是一直守候着她的艺兴。她觉得自己很傻很傻,在这个现实世界里根本没有所谓的城堡所谓的王子,而真正属于她的王子早就已经在她身边了。泪水沿着脸颊,一点一点浇湿着闪烁的水晶鞋,心脏犹如被千万顿巨石压着般难受,南珠愈发痛哭愈发懂得了一样东西。原来,她现在的泪水,现在的疼痛,都来源于一个字---爱,她终于明白了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了。谢谢你,艺兴。
“磅”!一声枪声响起!古老的时钟还暂停在12点的位置,水晶鞋纷纷滚落在地板上……
我们说好决不放开相互牵的手,可现实说过有爱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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