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仔细,两天读完了一本《芳华》,看似平淡的文字,描绘出的却是简单而又精彩的人生。是我们都曾经历过的,那些情愫,那些如水的生活,甚至是那些足以改变一生的背叛。
我喜欢刘峰,他是简单的,是善良的,是温柔的,是细心的。他是一个绝对完美的男性,可以说他拥有一切现代男性少有的品格。可正是这样一个人,很遗憾一直到故事最后,他都没能有个善终的结局。我真的不知道他做错了什么。错在他太过于老实善良?还是只能怪他自己爱错了人。善良没错,爱也没错,如今站在上帝视角仔细回想,那一场荒唐的“触摸事件”似乎是个必然。没有林丁丁,还会有别的女人,在那个背叛即是正义的年代,刘峰这样的人想好好活下去实在太难。
你试过因为一个细节就爱上一个人吗?何小嫚是我最爱的女性角色,不知为何,她是作者最后介绍的角色,大概是因为太微不足道了吧,事实也确实如此。小嫚是向往爱的,亲情也好,爱情也罢,她都不曾得到过,这也许就是她在刘峰人生的最后选择默默陪伴的原因吧,她需要他,她爱他,她不在乎他们是否真正在一起,因为很多年前,当那个臭的发馊的女孩被他温柔地托举时,她就属于他了。不可否置,这样的爱情脱离了现实,可它确实也美得纯粹。
芳华,简单两个字,是对美好青春的回望,是对复杂多变的人生中,那一丝美好的期许。没有背叛,没有欺凌,没有卑微,没有胆怯,只有爱情,有友情,还有那个,虽然渺小却又勇敢的自己。
如今的我,二十出头的年纪,回想十七岁那年,那个好到发光的少年,那个勇敢固执的自己,我庆幸自己拥有这样一段经历,也从不遗憾以失去来结束我们的故事。我不怪你,我相信你是爱我的,也知道你还在默默关注着我的生活,只是我们随着年龄的增长,都丢失了年少时的那份勇气,又或者,我们更愿意把这样一段美好的回忆定格在刹那芳华中。很抱歉,你离开的那么突然,我都没能好好告别,甚至都从未向你表明心意。也好,于我而言,你永远是十七岁里最美好的那个少年,我们都没有辜负属于我们的芳华。
“你可千万不要放弃啊!”
“好。”
我做到了啊,可是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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