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怎的,最近恋上异乡的一条路。从工作室到家路上宽阔无边,风卷着菜田气味,牛粪和柴烟温柔游荡的路。我在这条路上,想事,发呆,唱歌,边骑摩托边听歌,边骑摩托边发呆,边骑摩托边唱歌,想喝酒,想睡和想被睡,想醉了被睡,想发财,发大财了大笑一顿,想哭到饱。
还是过去那样,习惯用这种要死要活的偏门方式表达感情。
路是一个善于聆听的老实人,任我奇形怪状地撒野也从不愠怒,无论我怎样疯得发热也毫无指责,只待我玩累时吹一阵风来擦干我脸上的汗。过去无数次引起人动心的瞬间也不过如此吧。
可能因为它长得太像去往冯生家的路了,尤其是傍晚六点光景的时候,恍惚起来甚至感觉到耳边吹来一股热风——那是冯生等待红灯时最喜欢搞的小动作。若是他当日中午吃了什么重口的东西,原意暧昧的热风立马化为蒜蓉韭菜味的毒气,从耳垂爬上来,面膜一样寄存在我的左脸。座位脚边通常放着晚上做菜的食材,多半会有鱼和牛肉,那是属于我们各自钟爱的蛋白质。生鲜的冰融成水滴子挂满了塑料袋,汽车颠一颠,准会打湿我一侧的裤边。
“小林。” 他停下车看过来。
“小林。” 他笑起来,双眼眯成了手术线,牙上藕断丝连的韭菜叶。
“小林。” 连叫三声,声称只是没事叫叫,“怎么不回应我,怕我收你进葫芦里?”
过了一会儿,空中的韭菜味加重了,因为他说,“再不回应就吹死你。” 小眼缝隙里流出荧亮的小光点。我能从小光点里看到被疼爱的自己。
“真是天生的戏精。” 想着昔日光景,自言自语。想到心里湿疹,一边抓挠解痒一边犯疼,疼到扭曲倒也释怀了不少的痒,露出别扭的笑。回到现实里抬起头,有人在天边滴了墨,黑夜随着泪水一起晕开,吞没了残留的自然。远处只有尾灯无比耀眼了。
我继续开着车,和路说心事。
现在这个人不愿再和我搭戏了。可能我的内心戏太多,演起对手戏来得心应手,便仗着自己丰富充沛的心理活动、想当然地在感情里扮演高姿态。脖子朝天仰着,只露两只鼻孔给他看。时间一长,我过分的骄傲磨光了他的耐性。曾经精心培养的默契被硬生生拗断。NG太多次,这感情戏迟迟无法杀青。
如果我早点认清我也是个演技粗糙又不愿谦虚打磨的人,那么现在等待着夜生活苏醒的眼睛也不至于只有一双吧。
冯生,其实我很爱你,我以为我的眼神里住着一条爱意沉沉的汪洋,只容许恋人出入沉浸,而你能看出来,你看不出来,我借故失望而已。我以为我回应爱你的方式得体高深,美得应该被写进诗里,而你的演技浮夸粗浅,我嗤之以鼻,认为你应该永远臣服于我而已。
现在我驶进了路的尾端。两方嘴角灌进了咸泪,顺着喉咙和记忆胡乱吞了下去,但那些路过并风干在脸上的泪痕怎么也擦不掉。蓄势待发长在脸上,提醒我不会再有人亲吻了。
路啊,此时我若是非得离开,最不舍得一定是你。如果走的那天我边哭边驾摩托驶过,泪沿着路洒满地,你就挽留一下我吧。叫一辆车来碾过,伤我个脚,伤我个手,就能多和你待几天了。你知道我的倔强和被动没能挽救住冯生,并且到现在依旧那么无可救药。那么现在你也知道我表白不易,不要再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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