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妻子说,一对我们都认识的老师伴侣已经离婚两三年了,而我们却是刚刚知道,也难怪,人们对这种事情都已经麻木了。
在20世纪,“离婚”这种现象在小县城都很少出现,在农村则更是极少发生的,真出现了,那在周围人看来都是非常关注的。
进入21世纪,这种现象已经见怪不怪,习以为常。媒体报道上也是离婚率攀升,从明星、老板……等各类人群,离婚随处可见。
尤其是近几年,曾经的或是现在的同事都有很多经历了离异,这背后或许有世风日下、观念改变、人情淡漠、责任缺失……等各种因素综合作用。
虽然不能妄下断语孰是孰非,但终归不是一件值得提倡的事情,特别是对于婚姻产物——孩子,在他们尚未成年正在成长的阶段离异分家各奔东西,是极不公平、且不负责的行为,应该受到良心谴责,好样等孩子成家立业了再争取各自的所谓“幸福和自由”,却又没有这样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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