昱小姐和我同岁,在高中时有幸与她同窗三年。每当想起此事,心中难免有些庆幸。
昱小姐很漂亮,对那个年龄段的男孩儿来说,这一条便已足够成为她被喜欢的理由。与班里那些大呼小叫的女孩儿不同,她说话的音量很小,声音显得细腻而优雅。她是一个很安静的姑娘,直到现在我依旧这样认为。总之,高一那年我喜欢上了一个姑娘,她做什么我都觉得赏心悦目。
之后,我打算追求她。但很遗憾,有一个混球偷跑了。
是的,昱小姐名花有主了。
那时的我没有放弃也没有坚持,并不觉得草率地确定情侣关系有什么不妥,只是像一个被抢了玩具的孩子一样郁闷了一晚上。想来那时我是不懂什么爱情的,连激情都算不上,只是单纯的占有欲在作祟。
可喜可贺的是,昱小姐在不久后便分了手。她的男朋友跑来同我们抱怨,兴许是为了合群或是为了嘲笑昱小姐的有眼无珠,我恬不知耻地混在人群中耷拉着脸同他们一起数落昱小姐的不是。那天回家的路上,我把自行车骑得飞快,小人得志的微笑自始至终都挂在脸上。
高一下半学期的时候发生了两件大事,具体顺序我记不清了。
第一件事,我交了女朋友。那时候我只是想交一个女朋友,目的很简单,但结果证明我也是个混球。那个女孩儿同我关系一直很好,我觉得她很有意思。我抱着玩儿一般的心态开始拉近我们的距离,当时我觉得这没什么,可问题是我成功了。是的,我成功伤害了一个女孩儿。分手前,我玩儿冷战。分手时,她给了我一巴掌。分手后,我依然觉得这没什么。直到后来,我在书上看到一句话,大致意思是“女孩儿初恋时遭遇伤害会使她一生都对爱情充满怀疑”,此时我才初步认识到自己有多么混球。
第二件事,昱小姐替我记作业。这是我始料未及的。那天她挂着浅笑,将小本子递给我,“哇,多么可爱的女孩儿啊。”我如是想到。她记得很认真,圆圆的小字像天边的云彩。可惜她只给我记了一次,我问她为什么不再记了,她说自己害羞。我不知她的认真是否出于施舍,即便如此,我也开心了好久。后来我的朋友告诉我,昱小姐从未给她的前男友写过任何东西。这使我愈发得意,连走路都颇有几分“春风得意马蹄急”的神采。可惜他没有遇到现在的我,否则我绝对将他锤得入木三分。
之后高二暑假,某天晚上,昱小姐突然告诉我,她喜欢我,她想让我做她的男朋友。于是,我们做了一天的情侣。
再后来,时间来到高三。我的同学突然告诉我,昱小姐与我最要好的朋友走到了一起。那一刻,我的心很平静。后来,我的心依旧平静。我觉得没什么不好,两个人我都喜欢,那么在一起也很好。那一段时间,我依旧没有坚持也没有放弃。
过了没多久,他们分手了。朋友找我谈心,不过这次,在他与我抱怨昱小姐的不是时,我没有插嘴,我静静地听完了朋友的抱怨。我告诉他,“我们现在是没有资格谈情说爱的,大家就像在做游戏。真正的爱是细水长流的爱,其他所谓的爱,那仅仅是披着爱的外衣的歹意而已。”之后,我们便成了更要好的朋友。
毕业时,散伙饭吃到一半,昱小姐突然哭着跑了出去,我出去找她,但没能找到。
毕业后,我得知,昱小姐在同我的朋友分手后通过某社交软件找了一个男朋友,是个渣男。之后在聊天时,昱小姐告诉我,她一个朋友出了点情感问题。情况大致是,男朋友与她分手了,可那之后,那个男人又死皮赖脸地求复合。她问我该怎么办,我当时情绪有些激动,兴致勃勃地同她讲了些道理,她告诉我略有收获。与她告别时我说:“那么,昱小姐,我们就此别过。”
与稀里糊涂的自己就此别过,我对自己如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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