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金句*
1.“永远把人类——无论你亲自所为还是代表他人——当作目的,而绝不仅仅当作手段来对待。”这一点,其实就是程序正义的灵魂所在。
2.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3.据此,无论是法官还是其他从事裁判工作的人,都不得与案件有着各种各样的偏私,而应在控辩双方之间保持不偏不倚,并且与案件本身利益无涉。否则,他作为裁判者,就不具有道德上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4.君子防未然,不处嫌疑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
5.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
6.及时性讲求的是一种典型的“中庸之道”,是在过于迟缓和过于急速之间确定的一种中间状态。
*本书所得*
本书作者是陈瑞华,他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瑞华在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司法制度和法律程序等方面有着很深的造诣,曾被中国法学会评选为“第四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在学术研究之余,陈瑞华还做了多场法律讲座,向大众普及法律理念。
《看得见的正义》是一部法学随笔集,全书围绕一些经典法律格言展开,通过对一个个案例、故事或者论断进行解读,深入浅出地揭示了程序正义的理念,分析了我国司法存在的弊端。不管是法律人,还是普通大众,都可以从本书中获得有益的视角和指导,进而改变思维定势,培养法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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