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简书三个月了,看过别人一月成咖,三月出书,既是羡慕又自叹不如,我依然是个小白。
今天收到一家杂志社编辑说想把我的两篇文章呈给主编看看是否能用,要我写一个简介。
我又一次自卑到了尘埃里,我发现我一无所有。
我拼命从我的身份里找出一个标签,或是一个闪光点,我发现我如此渺小,就像一个茫茫人海中静止的点站着看众人来来往往,或愉悦、或沮丧,或荣光满面、或愁眉苦脸,有西装革履的高级白领,有忙忙碌碌的快递员…那么多那么多,至少他们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标签,思来想去最能让我欣慰的标签就是我是一个妈妈。
遇到简书之前,我似乎就是每天上班工作下班陪娃的木偶人形态,遇到简书,我少时的写作梦想死灰复燃,我感觉自己的人生开始复苏。
我开始写,写孩子、写感悟、写生活、写故事,写真情实感、也写异想天开。偶尔上一次首页,我会惊喜好一阵子,很意外地出了一篇阅读量超7000的文章,每天涨粉,后来发现是因为被几个专题收为专题推荐作者,简书消息响个不停,也有些公众号运营和杂志编辑发来简信约稿,我的心也会跟着蹦蹬蹦蹬地蹦哒个不停。
我突然感悟到:人在自身内心还没有足够强大的时候,最需要的就是来自外界的关注。
那时候的我也有飘飘然,以至于后来好几天都找不到灵感,不知如何下笔。
那几天我跟焦躁,一方面继续想着前几天的小小荣耀,一方面又极为讨厌这样的自己。
勉强着又继续写了几篇文章,阅读量都在两位数,从半空降落的感觉有些失望和慌张,但同时我也突然觉得我找到了真实的那个自己。
回到写作的初心,只因两个字:喜欢。
喜欢就应该有所向披靡的勇气,有破釜沉舟的魄力,因为喜欢,所以应该坦诚,面对文字,应该抛却虚荣和自卑。
一个作者的文字就如一扇窗,透过这扇窗我们可以窥见作者的灵魂。或与地狱主宰之王为伍,又或是在无人之境翩眇,游离在市井之外也好,融入生活日常也罢,凡是喜欢,才能一直走下去。
直到我绞尽脑汁想为自己的简介添点料的时候,我之前的一切随心所欲都像小丑一样收起了它们可笑的面孔。
我被狠狠地抽着耳光,原来这就是随心所欲的结果。
前几天看到有位40多岁的姐姐,在简书上写文章,比起她的文章更吸引我的是她的人生经历,80年代的中专毕业生,毕业之后在银行做代办员,经过努力终于身份转正,同时她也自修了专科,但是她并没有像大多数职员一样,白天累死在柜台上,晚上回家一头扎在床上,而是继续自考本科。
参加各种培训提升自己,从此开启了她开挂的人生。
继而炒了银行行长的鱿鱼,从此走上财富自由之路。
有句话说得特别好,成功路上并不拥挤,能坚持的人只是寥寥无几。
在她身上更是印证了这句话的确很在理。
图片来自网络人生是否过得有意思,很大程度上是由他所做的事决定的。无论多大年龄,30岁也好,80岁也罢,只要还有开始的勇气,就一定不会过得无趣。
这几天在看《月亮与六便士》,斯特里克兰活过了极为平常的40多岁,才突然灵魂出窍般,成为了绘画天才,虽然他冷漠、刻薄、无情至极,过着穷困潦倒的日子,却又如此吸引着作者和那么多的人。
我一直有种错觉,那就是斯特里克兰在40多岁离家出走的时候是受到了神灵的召唤,他注定是天才,他骨子里就是个天才。
后来却发现他的性格,他的认知,他的灵魂和天才的他如此般配,与生俱来。
不得不承认,一个人对梦想的追求真的不能只是想想而已,得做,不能随心所欲的做,还得排除万难,痴心犯傻地做。
我,不能永远是一个小白。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