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是一个在飞机上的创作。说是随笔,但是我想把这个瞬间写下来好久了。
我来英国也半年多了,自然少不了想家。想家里的家具木头味,想念家门口石板路的青苔味,想念下雨天之后的柏油马路味……我最喜欢的就是雨天。准确的来说是大连的雨天。所以在下雨天后牵着外公的手在小区里疯跑是我最爱的事情,甚至有一段时间它还是我减压的方式。跑累了,又重新走回那条熟悉的柏油马路,蹲下来看看西瓜虫或者蚯蚓的运动轨迹,运气好的话还可能收获一只蜗牛。那个时候,空气中混杂着雨滴的味道,被过滤的空气的味道,焕然一新的大地的味道,爬行动物分泌的体液的味道,泥土和水化学反应的味道……总之,这是被众多文学作者所定义的“大自然的味道”,但是我相信每个人的鼻子都在传达全然不同的味道,只是这些味道有些共通点罢了。
所以,与其说我想家,还不如说是我的灵魂心心念念着那个味道,自然而然的就把它划到了“归属感”里面。但是你从来不会想到,你会在千万里外的他乡捕捉到这种味道。
就在“黑色星期五”的傍晚,我百无聊赖的在学校门口散步,黑夜还没有到来,白昼正在散发最后的光热。天空是深蓝色的。大朵大朵大白云覆盖在天幕中,仿佛有规律的隔离开又似乎没有。由于这里的糟糕天气导致刚刚下完一场雨。说到下雨,这是在英国习以为常的事情,导致我现在见到下雨也不会以往那般激动。走在通往学校的那条街上,想到今天是星期五便心情大好,不禁哼起了小曲,欢快的大口呼吸着英格兰的空气。忽地我像发现了什么似的,大脑皮层下意识的缩紧,不确定地又猛吸了下,瞬间找不到什么词汇来形容自己的心情——那是我一直无法忘记的味道,是家门口的味道,我最熟悉的感觉。
我刹那间站定,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闭上眼睛感觉就是家门口的样子。那一刻我感觉我的心微微颤抖,它也一定是思念到了极致。仿佛一伸手就能触碰到外公满是褶皱的大手坚定的回握我,往前跑两步就可以回家吃到姥姥给我做的饭,还有我房间里那总是吱呀呀的木门……风吹过,那都是妈妈的臂弯。
我感受着鼻腔里的流动,刹那间好像又陌生了些,但是方才的熟悉是绝不会错的。
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你是否也曾经历过。我也想描述出来,但我不知道如何开口。
我悄悄的对自己说,我应该是是被上天眷恋的游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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