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这句话说起来很简单,但是让人把所有的一切都丢开,只身一人去一个完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生活,这样的选择,或者说这样的抉择,很少有人可以义无反顾地做出。然而,三毛就属于少数人之中的一位。
《撒哈拉的故事》在几年前已经读过一次。那次读的时候,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就是,当她拒绝了房东要求涨房租的要求之后,她,“走到轮胎做的圆座椅垫里,慢慢地坐下去,好似一个君王。”是的,她,于撒哈拉来说,就是某种意义上的君王。
放假第二天,回到老家,正在看的三本书,都没有带来,只好另起炉灶,在侄子的书架上寻觅良久,终于还是选中了这本《撒哈拉的故事》,虽然,我明确地知道我已经看过一遍,但是我还是想在这个假期,跟随三毛的脚步,一起去撒哈拉走一走,看一看。
有的人说,名著的魅力就在于常读常新。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读,但是每一次读都能从里面发现“新大洲”,这次再一次捧起这本书,我又发现了许多有趣的细节。
在沙漠过日子依然离不开柴米油盐酱醋茶,三毛与荷西的日常生活自然离不开吃,《沙漠中的饭店》作者用幽默、富有烟火气的笔调记叙了她是怎样用中国的厨艺来征服一个外国人的胃。不是有一句俗语说,要想征服一个男人的心,就要先征服他的胃吗?在这一点上,三毛可谓深谙其道。仅仅一根根普普通通的粉丝,就让荷西吃的云里雾里,不知所以,想想也真是有趣的很。特别是三毛给荷西的解释,让人不禁感叹,不怕妇女会做饭,就怕厨师有文化呀!她把粉丝解释成“春雨”。“春天下的第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胞扎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一束卖了换米酒喝,不容易买到的。”荷西明知她在吹牛,但是却仍猜不出刚刚吃进嘴里的什么,只能嚷着:“吹牛大王,我还要。”
第二次吃粉丝,三毛把炸过的粉丝解释成钓鱼的那种尼龙线,第三次则被荷西认作是鱼翅,甚至大叫着:“以后这只很贵的鱼翅膀,请妈妈不要买了,我要去信谢谢妈妈。”还有很多有趣的事情,比如,三毛把猪肉干当做咳嗽药,来哄骗荷西,却不料,引得荷西的同事见了她都假装咳嗽,想要骗猪肉干吃。还有荷西把海苔认作复写纸,三毛甚至用嫩黄瓜代替竹笋,让荷西的上司大饱口福,临走还不忘称赞这是他吃过最好的“嫩笋片炒冬菇”。
读着,这些有趣的事儿,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古灵精怪的女子,一半吃吃笑着,一半认真的说:“我就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不要忘了。”
在沙漠里和撒哈拉威人一起居住,来自“文明世界”的三毛成了悬壶济世的“名医”,成了远近闻名的“老师”,成了努力挣钱的“素人渔夫”…… 在这里,她找到了自信,找到了自我价值。在《悬壶济世》中,她用几片药就治好了很多人的病,她甚至把一个濒死的女孩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只是因为她的直觉告诉她,那个女孩没有任何疾病,仅仅是因为营养严重不良。他开办免费的女子学校,教当地的妇女数数数字,认钱币。
说到当老师,职业敏感让我我忽然想起一个问题,她为什么要在蛮荒的撒哈拉沙漠义务的,免费的做老师呢?她是一个被老师严重伤害过的人呀!
“想得忘了在上课,想得没有立即反应老师的问题,一只黑板擦丢过来,重重打上了脸颊,那一次我掩面从教室里冲出去,脸上全是白白的粉笔灰”
“每天清晨,我总不想起床,被母亲喊醒的时候,发现又得面对同样的另一天,心里想得就是但愿自己死去。”
“一定要忍耐不可以吊死,如果可以忍到二十岁,那时候令人惊慌无比的老师和学校就有一定力量抵抗了,那时候,不会这么苦了,现在——现在的我才十一岁,而我实在是过不下去了。”
“我从来没有恨过我的小学老师,我只是怕她怕得比死还要厉害”。
究竟那是怎样的一个学校,又是怎样的一个老师,能让三毛怕得比死还要厉害,早晨醒来想到要面对的新的一天,宁愿自己死去。我不愿意再去细致描述,更不愿意再去揭露“真相”。
从童年中的这强烈的自卑,到后来的“女王”,“齐天大圣”,从被老师骂的“差生”,到后来的“教师”,三毛一直在用自我放逐的方式,摆脱童年时候所受到的心灵伤害呀!
黑柳彻子在《小时候就在想的事》中说:“一个成年以后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都能找到童年时期的根源。”
流浪的三毛,也许能走遍天涯海角,也许可以走出撒哈拉沙漠,却很难走得出童年。
你我,似乎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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