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还是怜悯战胜了理智,我带它回家了。
在金洲只住三夜,可是结了大缘。
第一天晚上弟弟出去抽烟,回来一趟拿走了我们吃剩下的骨头,他说去喂流浪猫。
附近应该有很多流浪猫,那天下午我就看见了两只。我也没有在意,现在不负责任的人太多了,我也不敢轻易去动自己的恻隐之心,毕竟家里俩狗一猫,已经成为很多人的笑料。
2号早上,早早醒来,我在做饭,小金豆在门口喊我。
怎么啦?
妈妈,有猫叫。
那我们出去喂猫吧。
一号晚上小流浪没有来,骨头还在,我们要走了。
是一只漂亮温顺的狸花猫,那长长的大尾巴跟松鼠的一样蓬松。我和孩子给它撕肉,它就安静的吃,生怕碰了我和孩子的手,改时不时的蹭我们。那种试探性的,怕吓坏了我们的样子。忽然想起家里的小蓝猫,跟傻少爷一样,根本不懂这些。
吃完了,我们上楼,小流浪就跟上来了。
我承认,那时候,我的理智,不见了。
儿子下去引领它,我没有拒绝。小流浪怯生生的进了门,惊恐又小心的左看右看,又去小心翼翼的闻了闻弟弟和孩子爸爸,然后进了卫生间。孩子赶紧就给它准备了水,生怕它吃肉口渴。
我问邻居,是不是楼上楼下谁家的猫出来玩。那时候,我多希望它只是出来转转。
邻居说,它是附近流浪的猫。昨天它在我们门口趴了一整天,不见我们,今早很早就来了。其实只因为弟弟喂了它一次。
那一天,四个人,没有商量,没人反对,带走了它。
或许,它很多次尝试跟人回家,也被无数次拒绝。
那一天,一千公里,它有了自己的家。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