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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犬被盗案”警方已撤案:我们的爱心缘何频频被误解?

“警犬被盗案”警方已撤案:我们的爱心缘何频频被误解?

作者: 科学戒宠所的鱼干妹 | 来源:发表于2018-11-27 11:32 被阅读2次

前段时间浙江金华的应女士和丈夫朱先生因救助了一条警犬而被认为是“盗窃国家财产”,遭遇刑事立案。

后来应女士在微博上寻求法律援助,引发了大家对此事的关注。

鱼干妹看到此事的最新消息,警方因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撤销此案。

网友评价说,因为大家的高度关注,现在案子撤了,若没有舆论监督,可能这对夫妻还真就坐牢了“盗窃国家财产”的罪名。

毕竟这条警犬并不是第一次“被盗”……

6月29日晚上,应女士和朱先生散步时看到一只狗在离多湖派出所100多米处的一排垃圾桶旁刨垃圾吃。

狗狗看上去很脏,很瘦弱,周围没有人看护,没有遛狗绳,狗脖子上只有一个没有特殊标记的项圈。

夫妻二人冲狗狗吹了下口哨招招手,狗狗就过来了,不认生地爬上朱先生的电动车。

看见狗狗这样,应女士和朱先生认为它应该是流浪狗,恰好狗狗也愿意亲近他们,于是二人便将狗带回了家。

“它刚回家,整个脸直接冲到脸盆里喝水,特别渴,喝得特急;吃了一整个电饭煲的饭,至少吃了4个人的量吧,之后给它洗了澡。每顿喂它荤菜素菜,给它喝肉汤,再加餐一两个粽子。之后它精神恢复了一些。”

看到狗狗这样的表现,更让人确信狗狗是流浪狗。

应女士原本想等到狗狗精神养好后,通过网络帮它寻找主人,如若找不到就送去救助站。

可还没等到应女士帮狗狗找主人,7月2日,派出所的民警却找上门来把朱先生带走,声称二人“盗窃警犬”。

随后应女士前往派出所交涉,却也被拘留了。7月3日,二人交钱取保候审。

可当他们从派出所出来后,又看到那只狗在垃圾堆旁找东西吃……

引发大众关注之前,夫妻二人手里只有交钱办理取保候审的相关票据,没有收到过警方出具的任何正式的法律文书。

10月8日,金华应女士在网上寻求法律帮助。

10月27日晚,金华市金东公安分局发布情况通报。

10月30日,因违反了《警犬饲养管理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金东公安分局决定对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对警犬管理员予以辞退处理。

11月2日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作出了撤销案件决定书,“因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撤销此案”。

至此,应女士一家的“警犬被盗案”告一段落。

事实上,这并不是这只警犬第一次被“偷走”。此前,这只名为“老三”的警犬,在多湖派出所北侧路口“放风”时被一对父子“偷走”。最后,法院认定二人犯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警犬“老三”的案件,抛开可能背上的刑事责任不说,把好心人的爱心诬蔑成“偷盗”,真的让人寒心。

当应女士和朱先生从派出所出来,再次看到警犬在翻垃圾吃的时候,他们依旧觉得老三可怜,但却不再敢上前救助了。

很多人不理解爱宠人士的救助行为,很多人带着刻板印象,不了解事件真相就直接将矛头指向爱心人士,“爱心泛滥”,“疯狂”。

但并不是所有的救助都是不理智的。

之所以有救助存在,是因为有些狗狗确实遭遇了非人哉的虐待,有些被送往餐桌的狗狗是狗贩子通过非法途径偷来的……

2011年的“4·15高速路拦车救狗事件”被写进百度百科。

从法律层面上看,爱狗人士确实不占理  ,但当看到挤在卡车里的狗狗时,或许就能理解他们的行为了。

今年10月,重庆一批爱狗人士拦下了一辆运狗车,有部分丢失犬只的宠物主在运狗车里发现了自己的狗。

其中一个志愿者说:“我们不可能强制别人不吃狗肉,但是如果狗的来源违法、没有检疫证、运输方式违规,我们愿意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监督。”

其实并非所有的爱狗人士都采取的是不理智,不合法的方式。

因为爱护每一条鲜活的生命,所以才想用尽全力保护它们,让它们少受苦。

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合理的方式救助小动物,鱼干妹认为,这样的爱心是需要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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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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