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9月1日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正式实施
2016年的9月1日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
在9月1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
伴随着同学们开学的嚎啕大哭声
小编们也是哀嚎遍野
《互联网新广告法》里条例严苛,其中最狠的一条就是:
第七条:
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
也就是说,小编以后不能再套路你们了
不知道还能不能留住你们的心
为了留住你们,现在要解决的就是
即使显著地标上“广告”两个字
你们看完之后依然想为小编点赞
有那么以下几种办法,你们最喜欢哪种?
欲擒故纵,欲拒还迎法
这里有广告,你不要点进来~
(内有福利,你真的不点进来?)
娇嗔法
来嘛,这里有个广告~点我~
狂喊法
前方广告!高能预警!
提示法
温馨提示:
本篇文章出现广告属于正常现象,请对广告有不良反应者,慎看。
挑逗法
里面有广告,你来找
如果你找到,我就让你嘿嘿嘿
警告法
内附广告,不看后悔!
以上几种办法,你们最喜欢哪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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