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到Bruce Springsteen(布鲁斯·斯普林斯汀)是在神曲《We Are The World》里,当时就被他那一声吼吸引了。
Bruce Springsteen随后有意识地听了一些他的作品,然后就发现了《The River》。
这首歌首先节奏很好,虽然是英文的,第一次听不太懂,但是看着歌词就感觉不简单,不结合上下文不知道里面还讲了一个很悲惨的故事。
下面我根据我的理解还原一下歌词大意。
主人公跟一个人诉说自己的过去,说他在高中时遇到了17岁的Mary,然后他们开车冲出了山谷,沿着一条河一起疯狂,Mary后来怀孕了。可Mary同时还在跟另外一个人联系,她甩了主人公。令主人公意外的是,Mary的另外一个男人竟然是主人公的兄弟(这是我根据后文猜的),他们结婚时还邀请了正在过19岁生日的他,我猜测主人公肯定大闹一番,里面提到的courthouse与juge并非真的法庭和法官,应该是他们的亲友。亲友们最后劝解了他们。
“No wedding day smiles,no walk down the aisle”
这段歌词应该是主人公在回忆过去,内心悔恨,他没有和Mary举办婚礼,他只顾着和Mary在一起开心。他后面提到了自己的境遇,说经济萧条,他在建筑公司没什么活儿可干,在主人公看来,Mary当时并不怎么在意他的条件,可现在他感觉自己错了。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往日美好的回忆,但过去的时光越美好,他现在就越痛苦。
“Now those memories come back to haunt me They haunt me like a curse”
主人公面对Mary的薄情,不敢相信她们曾经有过的美好,可主人公还希望和Mary回到河边,回到甜蜜的过去。
需要注意的是,QQ音乐里面的翻译没有一个完全正确的。举例说明:
banks明显的错误正确的翻译是,他们躺在河边,他睡不着。这个银行有点飘。
总的说来这首歌非常有内涵。
以上都是我的个人理解,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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