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朋友聊天,聊到民工漫,朋友看火影,火影刚出的那年他正好是中二病的年纪,特别投入。
和我聊起这个,说,发现人生就是个环,总是重复相同的事情,好东西就那么多,再想要,就只有稀释了。又说道宅在虚拟世界里比追星的人还可悲,人家明星起码是活生生的。
我说这个说法有些微妙。观众认为周星驰之所以是周星驰是因为什么?观众认为冬马和纱之所以是冬马和纱是因为什么?被认知的形象和作为形象源头的本身可能不是一种东西,也好像生物学意义上的我和这个名为 Asura 的网络人格,在你的认知里可能不是同一回事。
后来我开始思考这个问题。从这一点延伸出去,一个形象或者人格的本源,和观察者认知中的形象可能迥异。一个虚构角色,比如蝙蝠侠、或者赤座灯里,其人格属性是一个人或者很多人设定的产物,甚至可能是从模板中丰富而来的。但当这个虚构角色活跃在舞台上,在观众无法干涉的世界里行动、和其他虚构人物互动时,对观众来说,这个角色是不是实在的人类个体已经不重要了。因为相同条件下观众观察虚构角色活动获得的体验与观察另一个自然人的活动是相同的。
那么观众在看超级英雄拯救世界、疯癫的老科学家和他的外孙在异世界冒险,或者一群女高中生嬉戏玩耍的故事时感知到的虚拟角色形象就像是观察一个个人格时所看到的那样,尽管这些虚构作品的媒介可能各不相同,甚至于形象本身背后并不是温暖的血肉而是无机物。但从观察者的视角,所感知到的无疑是实在的、能反馈外界变化的个体——尽管观察者并不能介入虚拟角色所处的环境。
人的认知来源于对客观世界信息的反应,但认知本身是主观的。无论是人类、纸片人、还是以假乱真的人工智能还是别的什么,观察者对被观察个体的认识来自观察其对刺激的反馈,观察者通常不会完全看到被观察个体的方方面面,而是只看到其中的一面或几面。所以一个人观察另一个人或者一个人观察另一个非人类的系统就像在观察黑箱,只能通过输入和输出调试。观察者自身的限制和观察者对输入输出的解读造成了认知本身的主观性。
关于认知的主观性有个思想实验:有一个人先天对色彩的认知不同于其他人(不是色盲),比如他所看到的“红色”并不是其他人看到的那种红色,而是某种对其他人来说不可名状的色彩,但这个人在从小受到的教育中将这种不可名状的颜色与“红色”这个词汇建立了联系。所以当他看到桌上放着的红苹果,他人说“这是红色的”,这个人也会说“是的,这是红色的”——这时他们之间建立了有效沟通,哪怕如果能分享视觉感知会让他们发现彼此所看到的色彩截然不同。
在这个思想实验里,无法证明这种情况下一个人的知觉与其他人相同或者相异,甚至在读这行字的你也无从得知自己是不是那个“看到不一样的红色”的人。一方面人的认知具有主观性,而另一方面不同人就相同的客观事物能建立有效沟通。这可以解释一些现象,比如某人因为某件经历后性情大变以至于被身边的人认为是“变了一个人”,或者一部虚构作品发布了续作但作品的狂热关注者们认为续作中的某个人物和原作的表现割裂严重(人设崩溃)。
无论性情大变后”变了一个人“还是续作发布后”人设崩溃“,本质上都是观察者对被观察对象产生了矛盾的认知,且矛盾无法被合理化解释。那么反过来看,就一部虚构作品而言,如果在设定人物时约定人物人格中固有的部分(哪怕人物在故事中成长了也会以另一种方式展现出来的特质),而人物的行为模式基于这些固有部分,便不容易发生”人设崩溃“。这是个好的启发,不仅是虚构作品,在真实的生活中一些人也在营造自己的”人设“,向外界提供某种相对稳定的个人形象表达,以达成一些目的。
稳定的人设来自一些固有的人格要素,尽管人的认知具有主观性,但就认知所根据的信息,不同的个体可以产生有效沟通,这又体现了认知的客观面。利用认知的主观性和固定的认知来源可以给特定的观察者营造一种相对稳定的认知形象,无论用于展示某种人格表现,或者维持 IP 的生命力,这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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