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VC刚刚发布了2020年3月份的排期公告栏Visa Bulletin。让大家惊喜的是,EB5表A大幅前进164天,表B前进214天。这让广大EB-5投资人对排期已经几乎麻木的情况下看到希望,小编这里就说说EB-5投资人最关心的问题。
从2015年10月,也就是2016财年开始,奥巴马政府对移民体系进行改革,签证排期分为了两个,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的表A及表B。
虽然表A和表B每个月都会刷新,但出现这么大推进幅度绝无仅有,毕竟,投资人获得绿卡的时间线,完全取决于这两个表。
首先,每个投资人递交申请的时候都会有一个优先日,即移民局受理申请的日期。
image图优先日为2015年10月26日
EB5申请获批后,投资人就需要用自己的优先日并结合表A与表B的日期来判断何时可以进入转绿卡身份的阶段。
image图表A的日期为2015年5月15日
表A即批准排期,指有签证名额的排期,还是传统的排期截止日。表A排期到了,就是说有一张绿卡名额可以分给你了。
按照表A,I-526已经获批的申请人,如果你的优先日(I-526申请递交日)在2015年5月15日(不含本日)之前,将会收到广领馆面试安排通知,或可以在美国递交I-485转换身份申请。
如果你人在美国境内、可递交l-485调整身份,移民局会对你的案件进行最终审核、并决定是否可以签发绿卡。
如果你人在境外、由当地领馆处理,在表A排期马上要到、或者已到的时候,签证中心会联系你收集资料,为面签做准备。
不管是境内调整身份、还是境外领馆处理,在表A排期未到前都不会最终批准,因为没有名额给你。
image图表B的日期为2015年12月15日
表B即递件排期,指在可用的情况下递交 I-485 的排期。按照表B,如果你的优先日在2015年12月15日(不含本日)之前,并且I-526已经获批,那么将开始走NVC签证申请流程。
如果开放的话,可以作为提前在美国转换身份递交I-485的截止日期。递件排期仅适用于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的申请人。
若申请人不在美国,适用领馆处理,不使用表B,请看表A。
若你在境内调整身份,表B排期到了、并且移民局表态当月你所在类别可以使用表B,那么你就可以递交 I-485 表格调整身份了。若表B不可用,则需要按表A的排期来递交 I-485。
因此,表B记载的日期,通常要比表A略晚。
image通俗来讲,就像一大堆人排队参观展览领门票。为了限流,在队伍中某点设了个关卡(表A),在这个关卡之后的某个点设立第二个关卡(表B)。优先日在表A之前的人,可以领门票;往后算,优先日在表A之后但表B之前的人,领不到票,但可以在小屋子里坐着、缴费、等待领票;优先日在表B之后的人,只能在户外等待,叫到号才能进屋子里缴费。
这里举个例子
如果申请人Z先生的优先日是2015年9月30日,目前他申请类别所对应的表A是2015年5月15日,表B是2015年12月15日。根据之前解释的概念,Z先生无法领取绿卡。因为表A尚未轮到他。但是,表B已经排到,所以Z先生将很快收到NVC发来的签证费缴费通知,开始领馆面试的材料准备。如果Z先生正好人在美国,那么只要三月份移民局依然开放表B通道,他就可以直接在美国递交I-485申请,虽然不能马上获批绿卡,但是可以拿到工卡或者工卡+回美证的二合一卡片。
Z先生要注意的是,根据表B时间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并不能锁定子女年龄。因为原则上按照表B递交I-485 后,也是需要表A时间到了才开始审理,I-485审理时间可能相对较长。
imageEB-5在中国大陆的排期问题,直接影响的就是作为附属申请人的子女年龄问题。若在获得美国永居身份之前,子女年龄超过了21岁,那么子女将无法作为附属申请人移民美国。
如果EB5投资人是为了孩子不超龄,那么用表B递交485没有意义,起不到任何作用。
表B开放后,可能有部分优先日期在2015年12月15日之前且I-526已获批的EB-5申请人及其配偶和未超龄孩子,试图持非移民签证登陆美国,再按照表B时间递交I-485申请。投资人需警惕此操作存在的****风险。
因为根据移民法规,非移民身份持有者在进入美国后90天内不得改变身份或从事与其获取签证时或入关时的陈述不符的行为,否则将会被认定存在虚假陈述的情况而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90天之后,虽然不会被直接认定为虚假陈述,但是还是有相关的风险。如果此类虚假陈述的行为被认定的话,投资者可能终身不得进入美国。
投资人需谨慎根据自身情况咨询律师后,再作决定。
更何况今年移民局更改了I-526的审理规则,对I-526申请的审理规则将由当前的先进先出制改为根据签证排期情况进行审批,没有排期或即将有签证配额分配的国家申请人将被优先审批其I-526,新规则将于3月31日起执行。
image这样一来,没有排期的国家EB-5申请人将会加速获得签证,反之,排期等待中国家的申请人现在不仅要等签证排队,还要等I-526审批,这无疑延长了整个申请等待时间。
表面看来,I-526审理周期的延迟会让孩子的冻龄时间更长。根据《儿童移民身份保护法(CSPA)》,子女作为副申请人的CSPA年龄,俗称“移民年龄”。
CSPA年龄=实际年龄-I-526审批时间
排期到位也就是说优先日早于表A裁定日的时间,通常是签证公告板当月的第一天。I-526审理等待中,孩子的年龄都是冻结的,从这个角度看,移民局的新规让孩子超龄的风险降低了。
但冻龄延长真的足以让我们忘乎了所有其他改变吗?以下几方面的影响可能会让EB-5计划中的投资人开始担忧:
1. I-485不再有定数:原本那些寄予未来排期大跃进的希望,通过表B在美国转身份的申请人,在审理新规执行后,可能这个途径就不再是那么容易了。因为I-526获批是提交申请的前提,否则即使排期前进再快,也无济于事。原来凭借B1/B2可能在美国等I-485,但现在还要等I-526获批,好像时间上行不通哦......
2. 审批风险增加:新规后,由于大批尚未获批I-526的中国投资人的审理周期被无限加长,那么无排期国家的申请人及未来申请人将“插队”排在中国申请人之前,优先获批I-526。这样无限期的等待,让投资周期拉长,获批风险增加,对中国投资人非常不利。
3. 配额越来越少:无排期国家正在等待I-526获批的申请人在审理规则执行后,将会快速获得审批,进而快速拿到临时绿卡。这样一来,原本可以剩余多留给中国投资人的签证配额也减少了。
4. 排期无奈延长:正是由于无排期国家申请人的I-526审批周期在新规下会大大提速,在示范带动效应下,无排期国家EB-5投资人数量可能会迅速反弹增加,那么所带来的影响将是,中国EB-5投资人在未来年度可获绿卡数量持续下降,中国EB-5投资人的排期也会变的越来越漫长!
难道这种无辜的“被插队”真的是“涨价”就能简单解决的问题吗?小编陷入深思中......
综合以上各方面分析,您还会认为冻龄延长能熬得过排期恶化吗?本质的排期问题不解决,冻龄时间再长也没什么太大意义。
特别是这次改革仅是针对I-526申请的审理方式,EB-5投资人究竟是哪里招惹了美国移民局?确实无语!
说了半天,早日成功拿到绿卡才是最终目的。
image以下是用表B去美国递交485的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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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6已经获批,且表B的排期已经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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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有B签证登陆美国且已经在美国待满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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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待满90天的那个月份,移民局允许使用表B来递交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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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递交485之后至少有3个月以上不能离开美国,知道拿到旅行文件才能短暂离开。之后需要一直长期待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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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必须主申请人在美国才能递交485,副申单独在美国不能递交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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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以上条件都能满足就可以用表B递交485
以下三类高风险人群必须明确了解485被拒风险的后果才可以决定是否用表B递交485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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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表A排期有可能超龄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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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美国有违法使用签证行为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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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EB5项目本身有严重瑕疵可能导致526批准被撤销的申请人
那当今之下,投资人应该如何审时度势,理性选择移民方式呢?答案无疑就是抢时间!抢时间!还是抢时间!
还好美国移民不是EB-5的独木桥!如果我们真正静下来理智分析,其实无论从投资金额、排期时长、还是获批成功率等角度综合考虑,可能当前形势之下,EB-1A(杰出人才移民)和EB-1C(跨国企业高管移民)的投资性价比EB-5更胜一筹。特别是EB-1C****前期申请人可以通过****L-1工作签证****实现快速登陆美国,子女可以早日享受当地免费公立教育,这也是EB-5所不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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