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遇到,被人冤枉,被人欺骗,或者被人在背后说闲话等常见的事情,怎么处理才好?这个度很难把握。有的人会选择冷处理,但较真的人就想要讨个说法。
今天,自己就选择了后者。
昨天去快赔中心。下单的快递还没到快递员上班时间,只好把要寄出的东西放在门口。九点钟之后,顺丰快递员打电话问:“是不是有一箱水果要快递走?”
我说:“我已经放在门口。”
快递员说:“我已经在你家门口拿到了。”
从快赔中心回来,顺道去办其它事,回到家吃完午饭,已是下午两点半,休息一会,在房间里看书再也没有出门。
晚饭后,先生问:“退回厂家美缝剂快递员拿走了没有?”我说:“到目前为止,没有快递员联系我,是不是孩子们下单联系好了,快递员上门取走了。”于是,到门口看了一眼,东西已经不在了,也就没有追问。
今天上午出门,准备去红星美凯龙看看热水器。家里的热水器,从拿到钥匙住进来,五六年了,一直就没用过,单位开发的精装房,里面的配套设施不可深究,一直用太阳能热水器,每次洗澡之前要放掉一大桶冷水,觉得很浪费,想换一个燃气热水器,免得家里大桶小桶的备着接水。
回来的路上,才想起来问孩子:“是不是你们让快递把放门口的美缝剂拿走了?”他们说:“没有。”
首先想到的是打扫卫生的人拿走了。于是,拨通了物业电话,让她们帮忙问问,接电话的说负责问问。没过多久,很快有电话反馈:“打扫卫生的说,只看到一盒水果在门口,没看到两个小纸盒。”
觉得东西丢的奇怪,四五百块钱的东西放在家门口,不翼而飞,心里不舒服,想知道什么人拿走了。
回到大院门口,让先生先回家,自己下车问门卫哪里可以调监控。保安说:“48栋可以看到整个大院所有监控。”
一路问着来到48栋监控室。保安说:“管监控的人下班了,接班的大姐12:10分左右就到,你等十几分钟。”
十几分钟太难熬,眼巴巴看着门外走过的每个人,十分钟刚过,管监控的大姐果然到来。说明情况后,她说:“我得请示一下。”边说边拿起电话,放下电话,问了丢东西的大致时间。我说:“早上八点出门,到晚上六点左右。”
大姐说:“这要很长时间。”因为没有丟东西的时间段,只好从早上八点看起。两只眼睛直直盯着屏幕,电梯里人来人往,就是不见打扫卫生出现,太快了看不清,太慢了时间和眼睛受不了,加上没吃午饭,清冷清冷。最后,只能以八倍的速度播放,直到两点半左右才看到打扫卫生的大姐出现在屏幕上。
从她出现,到最终走出电梯口,没见到她手里有什么东西,正纳闷她会放在哪里时?保安部的班长回来说:“别再看了,他已近去问了那个大姐,她说她是拿了两个纸盒,里面的东西扔了,纸盒拿走了。”
听了这话,真是哭笑不得。里面的东西远比两个纸盒值钱!五六年了,放在门口的东西从来都没有丢过,今天怪了,水果放在外面,纸盒还放在里面。每次家里有纸盒不要的,我都会整理好放在楼梯口,方便她们打扫卫生捡拾。这次单单把放在最里面,靠门最近的纸盒也拿走了,纸盒里东西还有一定分量,只是没封口罢了。
从监控室回来的路上,想着也许还有一线希望。走到楼道口,等了一会,打扫卫生的大姐来了。这个大姐来我们楼道只有两三个月。我问她:“大姐,昨天放在二十五楼门口的两个纸盒你拿了没有?”她说:“拿了。”没等我往下问,她就说:“东西丢垃圾桶了。”
我说:“平常不要的废品,都放在楼梯拐角那里,放家门口的东西,从来没有哪个打扫卫生的拿过,昨天怎么把家门口的东西拿走了?”
她一脸无奈,说:“最近有个新规定,楼道里的纸盒、垃圾之类的东西,看到后一律拍照上传,让领导看,她们看后说拿走扔掉,就拿走扔掉。” 我说:“这规定是哪里规定的?物业吗?”她支支吾吾说不清楚。
又急又饿的自己,一听这话,本来打算算了她这样一说,一肚子的火气,腾的被点燃。这个规定也太霸道了吧!我得找物业讨个说法。这样规定,以后,放东西那还有安全感!
于是便给物业打电话,边往物业办公室走。来到大厅,把打扫卫生大姐说的话复述了一遍。物业人说,她们没有这个规定,也没有什么上传照片的事。
我说:“那位大姐是这样说的,我只有找你们问问清楚。”物业说:“她们不归我们管,专门有管理她们的组长,我把她叫来问问清楚。”
不一会,来了一个穿白色夹克的女子,中等个,皮肤白里透红,看起来很精干。物业把刚才的问题重复一下,她说:她已经在上午给我反馈过了,上午的电话是她打给我的,我以为是物业的人打的电话。
她说:我们没有规定,即使有也不是这样说的,说着开始翻手机,并且说,这是今天的图片,只有两个,没有你说的东西,我强调说,我的是昨天丢的。
“你们这不是拍照上传的图片吗?还说没有规定。”我反问道。
“我们有规定,也不是她说的那样,我们规定:看到楼道的纸盒之类的东西,敲门确认不要的再拿走,家里没有人的我们去拍照上传,给业主发信息,限期清理,不清理我们清理。至于你丢的东西,我们会给你一个说法。”
“昨天我既没收到要清理物件的消息,也没人给我打电话,就这样把我的东西扔了?”
既然这样,我也无话可说了。我终于讨到了说法,但结果并不开心,我当时表示:我搞明白了就行,丢的东西我也不追究了,希望不会有下次,四五百元钱对我来说不致于影响我的生活质量,可对打扫卫生的大姐来说就是她每月工资的三分之一,也不希望你们因为这件事解雇她。
搞清楚和物业无关,该道歉的道歉,并且让组长别再追究责任了,每个人都不容易,我的钱也不是捡来的,希望你们引以为戒。
五点左右,组长带着那个大姐,按响了我家的门铃。打开门说明来意,我说我已经说过不追究了,还道什么歉,组长说谢谢您的理解,我说过给您一个说法,我带着大姐来给您道歉,以后再不会有这种事发生。
看着那个大姐千恩万谢和无辜的表情,自己心里五味杂陈,她说东西扔掉了就扔掉了吗?也许她拿走了没说实话,假如她不识字,每罐都有分量,怎么也会拿出来看看。
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也不想再为难她了。我讨到了说法,搞清楚了事情的真相,也谅解了别人,但是我并不快乐。当初要是听从先生和儿子的话,丢了就丢了,也就算了,干吗那么较真。
孟子说:“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如果自己不把东西放在门口,如果先和孩子沟通好了再放,也不至于会有这种事发生。
我丢了东西,讨到了说法,但心情如同深秋的雨一样噼里啪啦下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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