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芦花会唱歌》于七月初写结束,原打算休息一星期,就得从头进行修改。
直至过去了57天,还没有改过一个字,其中的原因,除了懒惰,主要是畏难。
我怕我不会改,我怕我改不好,我怕糟蹋了我的初衷。
眼看当初的一腔孤勇即将熄灭,我惶恐了。
倘若就这样让稿子蒙尘,我对不起母亲的在天之灵,我对不起儿时那片广袤的芦苇荡。
三天前,我终于鼓足勇气,打开原稿,又一次步履蹒跚地前行。
常有人说,改稿比写稿难。
深以为然!
《如果芦花会唱歌》第一章,仅仅1500字,我修改将近花了三小时。
开头的两个段落,接近300字,我觉得啰嗦,全部删除。
删很简单,删去之后,新的头怎么开?
我重新敲下几段话,都不满意。
合上手机,站起来转圈,半小时后,才开了个简单干净的头。
对,我要的就是简单干净这四个字。
我的改文宗旨,就是删繁就简,回归简洁明了的表述,即删掉无关要紧的章节,去除诘屈聱牙的词句,修剪眼花缭乱的修饰,以凸现真情实感。
犹如一名女子,脸上涂着厚厚的脂粉,戴着各式头饰,身上环佩叮当,穿着浓墨重彩的衣服。
显而易见,这样繁琐复杂的打扮,掩盖了她真实的面目。
按照这个想法,我几乎是在逐字逐句地修改,一行行,一段段,字斟句酌,蜗牛一样爬行。
第二、第三两个章节,同样花费了不少精力和时间,用蜗牛爬行来形容毫不为过。
但是,有什么关系呢?
慢工出细活。
我能力有限,跨快步容易跌跌撞撞,何谈快马加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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