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儿熬了一个通宵看完了《想见你》,今儿脑袋抽抽得想要找到我偷藏他的一篇作文,翻箱倒柜得寻找。却翻乱了一地的回忆,这世间多的是做完不醒的梦,更多的是梦醒不见的人。
想见你,哪怕拼了命得争取多一分的改变和想念,哪怕知道最后的结局。我翻出了你的那篇作文,那一篇让我偷偷藏起来的作文。你的字真不怎么样,可是不难认得,算得上笔画清晰,这篇文章也是难得见你写的深刻,毕竟每次语文作业你都是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我还翻出来,我逼着你写的名字,你的QQ号,你的手机和生日。傻瓜,我还记得你呢,真的有点可笑的样子。
明明那个时候,我不觉得,我不觉得我多么多么喜欢你,但是初三的那个初夏,那个听到你离开消息的晴天,我就慌了些。
看着你空荡荡的座位,想到不久以后的可能再也不见,我忍不住偷偷留下来,收拾了一下你那不算整洁的书桌。毕业的时候,你幼稚得折纸飞机,一本正经。我最近也在想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是喜欢,什么叫适合?我关于对象列出的条条框框,越具体就让我越来越灰心,具体到这个人就是对一个人的描述,没有所谓的要求,只是要这一个而已。但根本不可能,因为知道,所以懂得。
那,到底是不适合的。你这个傻瓜从来都没喜欢过我,也许根本不喜欢我这个类型的,我可不想自己钻牛角变成一个自己讨厌的样子。就像陈韵如,不是她太讨厌,而是她没有认识到自己把自己关进一个深渊了。深的沉溺,那多可怕。
爱情本就是因为她的美好太过于纯粹,而显得稀缺难得。不管是自己的也好,别人的也罢,到底是幸福,轻易破坏,我总觉得终有报应。我相信轮回因果,所以不敢觊觎别人的幸福。
那我的幸福呢?也许迟到了吧。我等一个人,一个让我对他肆无忌惮的人,一个让我觉得你跟他比差远了的人,一个我不在乎他是不是比你优秀但就是我心目中唯一的人,一个,让我彻底放下你的人。我没有拿起过你,但只是多看了你几眼,便走了心而已。所以,这些年我没有让自己太想你,也没有让自己太执着于你。
傻瓜,我只希望你安好。就像最后的结局,哪怕你不记得,但你一定要好好的。喜乐平安,万事胜意,是我最喜欢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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