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本书,就是下面这本了。
你会杀死那个胖子吗?这本书主要探讨的是伦理学三大难题之一——电车难题。后来我查阅了前人的一些资料,得出一些感悟。
电车难题:1967年,哲学家菲利帕福特发表的《堕胎问题和教条双重影响》中,首次提到了“电车难题”。用来批判伦理哲学中的主要理论,特别是功利主义,。功利主义提出的观点是,大部分道德决策都是根据“为最多的人提供最大的利益”的原则提出的。
许多哲学家都用电车难题作为例子来表示现实生活中的状况经常强迫一个人违背他自己的道德标准,并且还存在着没有完全道德做法的情况。
在英国道德学哲学家杰里米边沁看来。这个选择不难做:当然是把胖子推下去。原因很简单,边沁创立了功利学说,其主要思想简明扼要,且听上去就特别合理:道德的最高原则就是使幸福最大化,使快乐总体上超过痛苦。对边沁而言,正当的行为就是任何使功利最大化的行为——这里的功利,指任何能够产生快乐或幸福,并阻止痛苦或苦难的东西。所以,牺牲一个胖子来拯救五个人的生命,这是那个场景下幸福最大化的行为,没有什么好犹豫的。
功利主义的思想其实很好反驳:
1.第一个问题从身份假设上反驳:如果那五个人不是孩子而是一群穷凶极恶的犯罪组织,而那一个功德无量的大慈善家,你会怎么选择?于情于理不都应该选择五个人死吗?
2.第二个问题从个人角度来讲,如果不扳动拉杆,列车就按照它本来的轨迹行驶,会不会死人,会死几个人,都与你无关。但是如果你扳动了拉杆,那么请问,你做好谋杀的准备了吗?偏离既定的轨道,有意识的主动去杀死一个人,在法律上你已经违法,刻意的杀人。没错,你拯救了那五个人,但是,请问你,一个同情心泛滥的人,有没有准备好去面对伤心的家人,有没有准备好在监狱里度过一段比较漫长的时间,让你的孩子接受谩骂,被贴上标签,杀人犯的孩子?你那泛滥的同情心不知道有没有准备好给自己家人一个合理的解释和安排呢?你真的会选择为了五个不相干的人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益吗?
3.第三个问题从生命来说,你选择一个人死,认为生命平等,从量上来解释五大于一。但是,请问反方的辩手,生命平等,你是唐僧吗?蚂蚁,昆虫,猪羊,甚至一草一木,皆为生命,你真的曾经为它们怜哀过吗?
其实五个人的生命与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应该是相等的。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无穷大的价值,无穷大乘以1或者5都是无穷大.生命的价值不能单纯地以数量来论,以数量多寡来论价值大小的,反映到政治里面就是多数人的暴政。什么是多数人的暴政,举个例子,公元前六世纪,古希腊城邦雅典的克里斯提尼发明了“贝壳放逐法”。召开公民大会进行投票,如果一个人得票超过6000,那么不管有没有错,就得立即离开雅典,在外面呆上十年再回来。在古希腊的历史上,曾经有多位优秀的政治家,军事家因“贝壳放逐法”而被流放,客死他乡。比如著名的马拉松战役英雄亚里斯泰提,以廉洁,正直而著称,就曾被贪婪腐败的地米斯托克利以“企图独裁”的罪名提交公民大会审判。
也许你会说,民众的选择虽然有时不一定正确,但那毕竟是自己的选择,即使付出代价,也只能由民众自己承受。可是我不得不告诉你,在这个问题上你犯了一个逻辑错误。因为付出代价的主体并不是占多数的民众,而是那个处于少数的可怜的倒霉蛋。古希腊的这个“贝壳放逐法”尽管打着大多数的幌子,但却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并不能算是真正的民主,实际上它有另外一个名字,就是“大多数暴政”。
那么我们换一个设想,有五个患重病的人,都需要器官移植。有两个需要肾脏,两个需要肺,一个需要心脏。如果今天得不到器官,他们就会死亡。幸运的是,一个有着匹配血型的无辜的健康年轻人来做年度体检。外科大夫是否应该把他杀死,把他的器官都取出来,救这五个垂死之人的命呢?如果按照边沁的功利最大化哲学,自然是幸福最大化才好,所以外科大夫别犹豫,请马上拿起手术刀杀死这个年轻人,取出他健康鲜活的器官去拯救那五个可怜的病人吧!
其实还有很多例子,比如丘吉尔的困惑——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到底要不要迷惑德国人,让炸弹投向伦敦南部郊区,这样损失要比伦敦市区小很多。可是如果这样,他就扮演了上帝的角色:为了保全伦敦市区,生活在郊区的人就活该去死吗?九八年的洪水也有这样的预测判断啊,要不要牺牲荆州保住武汉…….不过试想,站在领导者的位置,确实很难做出又不得不做出选择……相信战争年代,这样的选择,每天都有。
对于这些个问题,你只有两个选择,要么选择作为,要么选择不作为。只要你是个头脑正常,能够独立思考的人,只要你做出选择,你必定是站在某一种立场上去选择的。无论你怎么选择,你都会带有自己的价值标准,去评判,去衡量。那么现在,让我们抛开这个价值判断。假设,右边轨道上的五个人是在一段隧道里面的铁轨上,隧道里面很黑什么都看不到,你只能看见左边轨道上的一个人,那么你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反过来,如果左边轨道上的一个人是在一段隧道里面的铁轨上呢?
有没有意识到一个问题,电车难题我们之所以难以选择,是什么原因?是因为我们知道的信息太多了!如果知道的信息更多一点——五个人里面有一个是你的亲人。再复杂一点——我们知道每一个人的身份,我们就会去衡量左边的一个人的价值,右边的五个人的总体价值,然后再做出选择。这时候,我们就需要罗尔斯的一块“无知之幕”,即像一块舞台的幕布一样,将两边的轨道都放入隧道中,这样,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做出的选择,才是最正确的选择,即:不作为。
任何人都不应当充当道德的裁判者,当小我和大我冲突时,毫不犹豫的选择自己所爱的,爱小我那就成全自己,爱大我那就成就别人,无需任何原则来指导,这才是正常的人生和社会。其实,现实中的资本主义,大部分是如此的,社会因此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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