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立秋了,温度却没有一点变化,生活有点兵荒马乱,总觉得自己在追着什么,但是静下来想想,却好像什么也没有,再过一个月我就要迎来我二十四岁的生日,时间像一个悄无声息的小偷,动不动就将美好的年华悄悄带走。
想起去年的这个时候,我还在东北,和我们家蓉挤在一个狭小的一居室里,天晴的时候就坐在那个小小的阳台上,太阳慷慨得像亿万富翁,毫不吝啬地将阳光静静地洒在我的脸上、身上。那时候的书也好看,很意外的,去年放假的时候,带在身边的是蕾秋·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和哈珀·李的《杀死一只知更鸟》,两本书毫无意外地都在传播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慵懒地看着书的时候,仿佛也能感受到深埋在灵魂深处的呐喊。
那段时光大概是我近十年以来唯一一段称得上岁月静好的日子,年幼的时候习惯飘零,长大了就愈发喜欢居无定所。我的世界里,家不算一个特别重要的符号,它就像我每年都会经过的月台一样,静静凝望,深深怀念,活在记忆的短暂定格里,却从来不见它伸出手拥抱我这个许久未归的孩子,也不曾在我转身离开的时候牵牵我的衣角。
自六月毕业,没有回家,原本计划好的毕业旅行也因为身上有太多的事情脱不开身,近来惫懒,原本答应自己至少每天都给自己做一顿饭,这几天也大多用其他的东西代替了。着实也没有什么胃口,一个人吃饭就好像完成了一场男人对美女的主观意淫,好吃的饭菜、好看的盘饰,最后都不过完成了一场看起来质量还算不错的自嗨,有时候我会很庆幸自己在买一些东西的时候保持了最起码的理性,不至于买回来的锅最后都成了厨房的装饰品。
如果放在一年前,你问我生活的本质是什么?我大概会告诉你,生活是一段时间和一个人签下的契约,最好的故事就是将那些每分每秒都给予最浪漫的表达。可是同样的问题放在现在,我大概会这样说:生活的本身没有意义,我们的存在也没有,但是唯一有意义的是我们从那些无意义的事件中,找到一些有味道的事情,比如认真做一份早点、认真爱一个人、认真做一件事,来铺满我们原本毫无意义的一生,纵使那些事情到我们盖上棺材板的那一刹那才发现,那些事原本无意义于任何人。
小时候总喜欢望着漫天星辰幻想自己会如何走过这一生,那时纵使觉得自己某一天会变得如同星星一样璀璨,纵使有明亮的月亮,可还是能够在漫长的银河中擦出属于自己的身影。可是当我真的长大了,站在二十岁以后的隘口,回想过往的种种,然后恍然间惊觉,其实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璀璨的星辰,每个人都一样耀眼而夺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旋转轨道里,不疾不徐,互不打搅,即便鲜亮如北极星,却依旧只能停留在自己的轨道里,过一种人生。
岁月从来就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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