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喜欢叫偏爱。
饭桌上,煎炒炸蒸煮,荤素搭配讲究,酸甜苦辣咸不一,然而一桌满汉全席,总有一两个是你最喜欢的,你的筷子会不断光顾那一两个盘子,纵使全桌的美味佳肴各有各的好。
衣橱里,琳琅满目的衣裙按顺序悬挂码放,长的、短的、薄的、厚的,款式丰富,各具特色。然而一顺儿的争奇斗艳,总有一两件是你最常穿的,即使每一件都是你出于种种需要而购进。
于是乎,由于你的偏爱,这些菜肴和衣服有了不同的待遇。太过偏爱某一份食物,你很可能会营养不良,最终影响的是你的身体,这是三岁小孩都懂的道理。而其他菜肴被你忽视、嫌弃,转身进了垃圾桶,它们的价值就这样被否定。太过偏爱某一件衣服,你很可能使它受磨损的程度更高,无意中加速了它的消亡。而其他的衣服被你遗忘,落尘聚积,时间久了,样式旧了,打包进了废旧回收箱,它们再也不能看到你曾经惊艳的一瞥。还好,菜肴、衣服,它们不会感觉到痛。
可如果这种偏爱出现在父母于众多子女的关爱中,出现在爷爷奶奶与各个孙子孙女的疼爱中,平等的血缘关系换不来一视同仁的对待,由此而引发的忽视甚至漠视,对其中的某些个人来说,势必会造成心灵上的伤害。去年大火的电视剧《都挺好》,讲述的苏明玉从小不受家人待见,孤独地长大成人的故事,也是这种偏爱让最小的苏明玉被家庭边缘化,长期生活在亲情撒不到的地方。何其不公!
我想起了在一次采访中,当被问及为什么只育有钱瑗一个孩子时,钱钟书透露:自己在日后不会再要第二个孩子,这是因为如果有了第二个孩子,万一第二个孩子比第一个孩子可爱,再加上年龄小更招人喜爱,这样的话大女儿钱瑗就享受不到父母对她全部的爱,因为父母肯定会把一部分精力放在第二个孩子身上。他认为这样对钱瑗不公平。
记得,女儿在学辛弃疾的《清平乐·村居》一词时,曾经问过我:“妈妈,他们家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和二儿子都能帮忙干活了,他们那么勤快,为什么最喜欢的是什么都不干就知道玩儿的小儿子?”是啊,这好像有点儿不公平。可无论你从作者的角度还是从翁媪的角度,你都越不过一个“最”字,这一字心就偏了。
我还记得,刚搬来新家的头几天,发现对门的邻居家有两个女孩儿,当时的宝妈肚子里还怀着一个。当我露出疑惑的眼神时,孩子的奶奶指着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小女孩解释道:“这个小的是亲家的孙女,孩子的爸爸妈妈出国了,寄养在这里的。”几个月后,宝妈生了,是个男孩。三个孩子慢慢长起来,邻里熟了,渐渐没了避讳,才知道三个孩子都是他们家的。孩子一多,心里就有了比较,常常在楼下碰到老太太带孩子玩儿,当孩子们因为挣玩具或零食哭闹时,被指责最多的是二姑娘,孩子奶奶常挂在嘴边儿的是老二事儿多,什么都要争,争不过就哭个没完,还不如小子呢!拗得很!心偏了,什么毛病都来了。
摇摆不定的天平,随时都在向某一方倾斜,那是在努力寻找平衡。爱的天平,却有着自己的惯性。
如果这种偏爱是在爱情里,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倒也值得人人称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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