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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摩根财团》(3)

解读《摩根财团》(3)

作者: 誊林 | 来源:发表于2020-07-22 23:43 被阅读0次

    如果说在对外事务上,摩根财团与美国政府的利益基本一致,那么在国内事务上,它们却常常起冲突。实际上书中有一条暗线,就是摩根财团与美国政府相爱相杀的博弈过程。美国金融史上最著名的法案《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就是二者博弈的产物。这是怎么回事呢?这就是接下来要讲述的第三个重点。

    前面提到,在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的“领主时代”,美国工业界的力量相对弱小,政府部门的管理能力也有限,基本不插手经济事务,美国经济的控制权实际上掌握在以摩根为首的华尔街金融家手上。但是,随着美国工业的日益壮大,政府的财力也越来越强。美国政府不再是一个“小政府”,而是开始越来越多地介入经济管理事务,加强金融监管,目的是逐步缩小私人金融资本的权力。这当然就和摩根财团的利益起了冲突。而每一次金融危机,都会让这种矛盾冲突变得更加尖锐。

    比如美国历史上著名的1907年金融崩溃。这次金融崩溃很大程度上是由华尔街的过度投机引起的。不过平心而论,当时的摩根财团并没有参与投机,因为老摩根严令禁止投机业务。在大恐慌的危急时刻,当时已经处于半退休状态的老摩根亲自坐镇华尔街,凭借个人威望组织起了大规模救市行动,挽救了几十家经纪行,也让纽约市政府免于破产。在这次危机中,老摩根扮演了英雄一样的角色。

    但是,这次危机也让政府和公众看到,没有外部监督的金融体系是危险的。华尔街的投机冲动让美国每十年就发生一次金融危机,总不可能每次都靠老摩根来救市。政府和民众一致要求,对金融业进行改革,结束金融业的无政府状态;并且要加强金融监管,在发生危机时,要有政府出面来干预。这些事情谁来做呢?当然应该是中央银行。你可能很难相信,一直到1913年,美国还没有自己的中央银行,是当时西方列强中唯一没有中央银行的国家。

    于是,建立中央银行被提上国会的议事日程。但是公众担心,如果以摩根为首的私人财团控制了中央银行怎么办?尤其是,当时老摩根力主借鉴英国模式来建立中央银行,而英格兰银行本来就是一家私人所有的中央银行,这更加深了公众的担忧。

    华盛顿与华尔街经过一场旷日持久的博弈,最终达成了一个折中方案:美国中央银行由12家私营的地区储备银行组成;但在这12家私人银行之上,要有一个中央管理机构,也就是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这个委员会位于华盛顿,成员由美国财政部长和总统任命。美国政府希望以此来制衡以摩根为首的华尔街势力。根据这个方案,1913年12月,美国总统威尔逊签发《联邦储备法案》,美联储正式成立。

    这就是美国政府与摩根财团博弈的第一回合。不过,事与愿违的是,美联储实际上并没有削弱摩根财团,反而是摩根暗中驾驭了美联储,从而进一步扩大了自己的势力。之后一战爆发,摩根财团与美国政府在外交事务中珠联璧合,双方进入了一段蜜月期。

    直到十多年之后,发生了1929年金融崩溃以及随后的大萧条,引发了美国政府与摩根财团的第二回合博弈。大萧条使美国经济遭受重创,胡佛总统狼狈下台,而罗斯福总统上台后推行新政的第一把火,就是成立听证会,彻查华尔街。当时社会舆论认为,是华尔街银行家在1920年代进行肆无忌惮的内幕交易、操纵股市和欺骗公众,最终引发了1929年金融崩溃。

    那时候,美国的银行业是混业经营,也就是说,一家银行可以同时从事存贷款业务和证券业务。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这会造成什么后果呢?比如明目张胆地欺诈公众。有的银行对拉美地区的贷款出现了坏账,银行就把这些坏账重新包装成很有吸引力的新兴市场债券,通过下属证券机构出售给公众。除此之外,内幕交易也屡见不鲜。像摩根财团在鼎盛时期,曾在112家大公司中占有72个董事席位,这些公司大多又是上市公司,想要阻止摩根合伙人在其中进行内幕交易,简直是不可能的。

    不过,听证会上所揭露出来的最骇人听闻的丑闻,是摩根财团利用股票承销而进行的大规模贿赂案。在股市节节看涨的1929年,谁能“打到新股”,谁就相当于发了一笔横财。而摩根财团就利用它股票承销商的身份,把新股卖给和它关系密切的政商界精英,这些人一转手就能获得50%以上的利润。接受了摩根股票的人物包括美国前总统、共和党与民主党的党主席、财政部长、海军部长、参议员等等。这份受贿名单让美国公众大为震惊,民意沸腾,要求政府立即对摩根采取行动。

    而罗斯福总统采取的行动,就是签署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这个法案的核心条款之一,就是规定银行业分业经营,一家银行要么从事存贷款的商业银行业务,要么从事证券交易的投资银行业务,只能二选一。这样做的目的,是把较低风险的商业银行业务与高风险的证券业务分开,以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而摩根财团作为这两类业务的最成功的合体,是这部法案的最大受害者,它面临被肢解的命运。

    不过,摩根财团就像是希腊神话中的九头蛇海德拉,你砍掉它一个头,它就会马上长出两个来。肢解后的摩根财团分裂成了J.P.摩根和摩根士丹利,后来经过一系列的合并,J.P.摩根成为了今天的摩根大通银行,是美国最主要的商业银行,吸收了美国存款总额的1/4。而摩根士丹利则发展成为全球最成功的投资银行,它的广告语是,“上帝要融资,也会找摩根士丹利。”

    而那部在美国金融史上最著名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在让美国金融界经历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分业经营后,最终在1999年被取消。不过,在2008金融危机之后,美国政界关于重启这部法案的呼声不断,奥巴马和特朗普都曾提出要重启这部法案。看来,华盛顿与华尔街的博弈,还将继续下去。

    好了,以上就是为你讲述的第三个重点,摩根财团与美国政府一直处于相爱相杀的博弈状态。1913年美联储的成立,以及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颁布,就是二者博弈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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