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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孝故事(六)

二十四孝故事(六)

作者: 小晓闽 | 来源:发表于2021-07-05 20:34 被阅读0次

          11、怀橘遗亲

          陆绩,三国时期吴国吴县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六岁时,随父亲陆康到九江谒见袁术,袁术拿出橘子招待,陆绩往怀里藏了两个橘子。临行时,橘子滚落地上,袁术嘲笑道:“陆郎来我家作客,走的时候还要怀藏主人的橘子吗?”陆绩回答说:“母亲喜欢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给母亲尝尝。”袁术见他小小年纪就懂得孝顺母亲,十分惊奇。

        不过我对这个故事的真实性表示怀疑,陆绩的陆,是当时江东四大豪门顾陆朱张的陆,陆康陆绩父子都是陆家的领头人物,家里会缺少橘子?家里不缺的东西会想着往家里带?小朋友咋知道母亲爱吃,说明家里经常吃啊……

        当然也可能陆绩小朋友自己想吃,但是口才好,给自己找了一个好理由,因为怀桔遗亲的故事到此就结束了,陆绩母亲有没有吃到橘子就没人关心了,而且陆绩作为三国名人,之后也没传出啥孝顺的小故事了。

        12、埋儿奉母

          这个故事我深深觉得不能算孝的故事,看的触目惊心,觉得郭巨夫妻都是深度脑残,而将这个故事列为二十四孝的人该诛!

          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首先你供养母亲,就别太装逼,分家的时候留一点家财不好吗?

        其次,你埋儿子的时候和母亲商量了吗?如果没挖到金子,儿子死了,郭巨妥妥的是杀人凶手,那她母亲呢?世人如何看待?为了吃好穿好逼死孙子的老太太,有何脸面活在世上?郭巨这是陷母亲于不义,有何孝可言?

        再次,如果这样就是孝的话,郭巨以及把这个故事列为二十四孝的人就不应该长大,否则说明他们的父亲不怎么孝顺,应该把他们埋了省点钱,他们的奶奶肯定能多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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