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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中华民族儿女的地方,就有广场舞。甚至有报道,有大妈在动车内跳广场舞!

广场舞,一个广受人民群众热爱的舞蹈,但是,伴随着广场舞而来的,还有噪音。因广场舞声音过大,有的地方大晚上都在响,严重影响了别人的生活,所以爆发了很多冲突,例如,有的人为了对付广场舞,有扔鸡蛋的,有发明定向音响来对抗广场舞大妈的,也有为了抢广场舞的地盘而大打出手的,总之,这些冲突层出不穷。

为了规范广场舞,平衡双方的权利,近日,体育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对大妈跳广场舞进行了规范。下面,廖律师就该规定与大家分享学习。
四个“不”
1.不能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烈士陵园是神圣的地方,在如此神圣庄严的地方跳广场舞,有损威严神圣,因此,在这个地方拒绝跳舞,也是合规合理的。
2.不得通过广场舞健身活动非法敛财、传播封建迷信思想。跳广场舞的一般都是大妈大爷,他们的思想一般都比较保守,容易被骗,因此有很多不法人员借此机会,向跳广场舞的人员敛财。而且因为大妈大爷都或多或少相信鬼神之类的,因此容易被传播封建迷信思想。广场舞能够为违法犯罪提供桥梁,因此,予以禁止是应当的。
3.不得因广场舞健身活动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学生上课和居民正常生活。这点是最让广大群众头疼的,广场舞的噪音与居民的正常休息生活之间存在紧张的关系。权利是有边界的,不是无边无界的,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具体如下:“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4.不得因参加广场舞健身活动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卫生和公共场地设施,扰乱社会治安、公共交通等公共秩序。广场舞跳舞的地方较少,有的群众为了能够跳上广场舞,于是将草坪霸占,用于跳舞,因此,给自然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同时,广场舞人群聚集,随手扔垃圾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有时候跳完了广场舞,满地的垃圾。有人为了跳广场舞,还把公共设施给破坏了,反正也不是我的,坏了就坏了呗。为了争夺广场舞地盘,有的人甚至为此大打出手,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和公共的交通秩序。

如何解决场地和费用问题
1.场地:公园、广场、绿地以及“金角银边”等城市空置场所。政府应当与其他的有关部门协调,为爱好广场舞的大爷大妈们提供可以跳舞的场地,场地应当充分利用以上的城市空置场所,做到资源共享,一来,闲置场所得到了充分的利用,二来,解决了跳舞的场地问题,一举两得。
2.费用: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体育场地向广场舞健身爱好者开放。广场舞属于体育事业,那么费用支出应当归属于公共支出。所以,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是少不了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体育场地是不对外的,但是利用率又不那么高,如何才能提高这些场地的利用率呢,这体育总局规定啦,由政府购买服务,将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体育场地使用权购买下来,然后向公众开放,一来,达到提高使用率的作用,二来,增加了广场舞跳舞的地方,也是方便了群众的体育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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