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整理了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和联合发文的2017年上半年税收政策,这里整理一下2017年上半年财税政策更重要的一部分,是由财政部发文的。
1、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政策对资管产品的管理人有较大的影响,通知是对财税[2016]140号文件的补充,但到2017年7月又有新的变化,关注财税[2017]56号。
2、财关税[2016]71号《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知主要对科研事业单位、高校、具有出版物进口许可的出版物进口单位,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核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在进口科学仪器设备和相关出版物时如何享受免税(关税)的优惠政策。
3、财税[2017]22号《关于中小企业融资(信用) 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这个通知是对之前到期的一项财税政策的延续,之前的政策是财税[2012]25号。
4、财税[2017]23号《关于证券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同上,也是对之前一项税收政策的延续,之前的是财税[2016]11号。
5、国发[2017]28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意见不是立即看到实惠的政策,但对今后的财税政策的制订,和今后企业业务发展方向和投入有指导意义,需要深入阅读。
6、财税[2017]36号《关于继续执行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对于涉及边疆跨境贸易形式,国家一直是坚持给予税收优惠,能免则免。
7、财税[2017]29号《关于承租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在城镇土地使用税范围之内的土地,承租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的纳税人是承租人(单位或个人)。
8、财税[2017]33号《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这是对现代物流企业发展的支持。
9、财税[2017]35号《关于继续执行有线电视收视费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对于经营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服务农村有优惠。
10、财税[2017]39号《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
今年7月1日起,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了。全年2400元,也就是每月200元,那么今年只有半年1200元。个人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发票一定向保险公司要,拿着发票给单位纳税申报的部门——财务部门,7月开始就可以申请每月最高扣除200元的个所税额外税前扣除额,也就是以前减3500元,现在3700元。
这个政策2016年开始试点,试点地区是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四个直辖市)。其他省份个人2017年7月以后后买健康保险,包括以前年度开始的每年缴纳商业健康保险的续交(如2017年3月开始购买的险种,2018年3月第二年购买就可以享受了),试点地区的话只要2016年1月1日起开始购买的,就都可以享受。
11、财税[2017]37号《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这个政策是对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的落实,简并税率,将原来是13%简并为11%。对于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进项扣除仍可按13%进项进行申报扣除。
12、财税[2017]34号《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这也是对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的落实,但不是随随便便科技型中小企业就可以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的政策的,要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标准也不是很容易。出门左转,可翻看历史消息《加计扣除75%,也不容易》。
13、财税[2017]38号《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
这是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初创科技企业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地。同上,出门左转,翻看历史消息《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怎么又来一个初创科技企业》
14、财税[2017]43号《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小微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优惠政策上限直接调到50万元,也就是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0万元以下的,实际所得税税率10%。
15、财税[2017]44号《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对金融机构发放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和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给予收入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税前收入的优惠政策。
16、财税[2017]46号《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这是对退役士兵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7、财税[2017]47号《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延续了之前到期的政策,对化妆品、销售和医药制造、饮料产品(不含酒类)行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比例为30%不变,延长至2020年。同时,通知明确关联企业之间分摊广告费和宣传费支出在税前计算扣除的操作方法。
18、财税[2017]48号《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该项税收政策是在小额贷款公司向给农户发放小额贷款时能与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发展和生产同样的优惠政策,可与财税[2017]44号文比较阅读。
19、财税[2017]49号《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这是国家对重点人群创业创新的税收鼓励优惠政策。
20、财税[2017]52号《关于暂免征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的通知》
这是给“弱势群体”——银行们减负。
21、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这次文件对资管产品的增值税纳税问题做了比较明确的说明,包括:资管产品管理人(纳税人)的范围、资管产品的列举、以及资管产品涉及增值税应税范围的征收方式——简易计税,2018年1月1日起,按3%征收率征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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