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投资的条款,就管三件事,就是过去、现在和将来。陈述和保证管的就是‘过去’,就是你要让他做陈述,让他一一的跟你做个保证,说这家公司没有重大违规。‘现在’就是交割,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未来’就是你们商量一下怎么过日子,这个往往是通过股东协议来约定的。”
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朝应【以下内容根据李朝应老师在沙丘学院讲课笔记整理而成,有删减。相关内容为汉坤律师事务所的重要工作成果和知识产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本内容不应视为正式建议和法律意见;各位读者如有任何进一步的相关问题或需要专业意见,敬请另行联系。】
01
投资是怎样的一个流程?
我们一般把投资的基本流程分为五个大环节,一是前期接触,就是签意向;二是做尽职调查,形成最终投或不投的决策依据;三是综合确定投资框架和架构;四是协商谈判,签正式的投资协议;五是交割,完成投资。我们经常讲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所谓的一手交钱就是投资,给对方钱,交货就是对方拿了你的钱,得给你股票。
02
投资人与目标企业如何相互选择?
我们先说投资人的类型。
第一类是战略投资人。很多产业公司本身就是一个庞大的投资机构,比如腾讯,它的投资做得非常好,但是实际上腾讯本身并不是一个做投资的机构,腾讯的业务非常广,有微信、QQ、游戏,还有很多广告等,这样的机构我们叫做战略投资。
战略投资在去投一个公司的时候,给到公司的往往不只是钱,还会有业务合作协议,因为它自己有非常大的平台或者业务支撑体系。很多公司其实更看重业务合作协议,因为它比钱重要的多了。
第二类是财务投资人。市场上的各类基金就是典型的财务投资人,因为他们的主业就是做投资,很难给你做一些业务的对接。当然现在的财务投资人,往往也有一个family的概念,他们也会组织自己投资的公司,做一些资源对接。
对于一些好的项目来说,有时候光靠给钱吸引力是不太大的。这些企业往往要考虑产业的整合,还有未来上下游的协同效应,业务增长的收益以及未来的退出等。
综合来看,战略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在商业目的以及一些细节的安排上都是不一样的。
财务投资人很少去排斥新的投资人,但是战略投资人通常是会排斥的。战略投资人很少要求你一定要三到四年就上市,是否上市对他来说没那么重要,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上市公司。但是财务投资人就会非常焦虑,你一定要三年四年就能上市,一定要有一个回购条款,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投资未来能够退出并获得一定的回报。
03
TS是什么?
TS是term sheet的简称,就是意向书。意向书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但是它有几个条款是有法律效力的,比如要求保密,要求有独家期,签了意向书之后一到三个月内,不要去找别的投资人等等,所以意向书的作用更多的是锁定投资机会。
签意向书只是投资的第一个环节,现实当中签了意向书,最后没投的也是很多的,因为在签意向书的时候,投资人对估值,对法律风险,对公司的经营模式,往往是有一点点拍脑壳的。这个时候,投资人什么都还没做,也没有做详细的法律、财务尽调,往往是根据公司单方提供的一些线索和要求去判断的。
意向书条款最核心的一点就是用什么样的方式给钱,投多少钱占多少股,其他的条款未来在合同里会再写清楚。
04
为什么会有尽职调查?
什么是尽职调查?比如我们买一瓶水,买一个杯子,这些有形的东西是非常容易看的。但是你要去买一个股权,投一家企业的时候,很难一目了然的去看,只能通过专业的方式去了解,这就是尽职调查。
在做尽职调查的过程当中,你会请个律师,有可能还要请个会计师,另外你要安排你的投资经理去了解这家公司的各种信息,核心目的就是调查公司提供的信息是不是真实准确完整的,这家公司是不是值得投资。
站在法律的角度,除了投资人会请律师之外,被投公司也会请律师。公司的律师最终是要做一个披露清单,就是讲公司有哪些问题,出一个法律意见。投资人请的律师是要给你出一个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把对方的问题都摸清楚,然后建议你怎么处理这些问题。
除了法律的尽职调查之外,还可能会做业务、技术、财务的尽职调查。一般做财务尽调,有时候会通过你请的财务顾问去帮忙做。但是一般的业务尽调和技术尽调往往是投资人自己做的。
05
目标企业常见的融资架构有哪些?
一个公司在上市的时候,有可能在国内上市,也有可能在香港、美国上市,其实往往就是因为不同的架构。
(1)不同架构的选择
我们搭架构的时候,要考虑的因素的是什么?比如这个公司未来的出路,它的模式是在国内上市更好,还是在香港、美国上市更好,它未来的资本市场和投资人对它的追捧程度是什么样的?不同的圈子有不同的看法。
(2)关于目标企业架构搭建需要注意的事项
搭架构,我们要考虑四大要素,一是搭架构的时机,二是架构的选择,三是境内境外架构的分析,四是境内外架构的互相转换。
2015年,有一批在美国上市的公司或者是搭了红筹架构的,那个时候翻回来上新三板,除了有几个公司在A股搞得还不错之外,大量翻回来的公司的表现并不像大家期望的那样,所以很多公司又开始翻出去,这就叫转换。
(3)搭建架构的时机
从交易的阶段来说,如果你要投资的公司处在创业初期,那么它在一开始就要把架构想清楚,为后续的融资做好一个架构。如果到成熟阶段的融资再去搭,就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设一个公司先干着,到时候再去调。要调的话往往会涉及到架构转换,是把内资变成红筹架构,还是把红筹架构又调到境内架构来上,这两者之间都会有一些互相参考。
(4)架构选择的因素
架构选择考虑的因素,站在投资人的角度,更主要的是考虑目标企业将来在哪里上市的可能性更大,或者有可能接盘的人在哪里,还有就是你自己的熟悉程度。比如有些投资人对A股不感冒,尽量不玩A股的事,因为A股的锁定期往往是很长的,你一不小心当了大股东就要锁三年,一般的股东也要锁一年。在香港、美国都是锁六个月等等。
另外,你也要考虑到你挣钱的税务负担,你的时间,你的LP的时间(除非你自己兜里的钱,如果你只是管钱的,那你要考虑募集时间),还有被投公司需要钱的时间,政府审批的流程成本,重组的时间安排等等,你都要综合考虑。同时,也要考虑目标企业本身的股东结构,比如有些是留学生,本来就是几个在硅谷的小伙子,但是他们都已经加入了美国籍了,而有些是在国内的一些小伙子在创业,这些情况也都不一样。
(5)境内境外融资架构的模式
境内直接投资架构,第一是内资合营,你投到它,到工商做个变更就行了。第二是中外合营,它本来是一个内资公司,但是这个创业者是从美国回来的,已经变外籍了,这就叫中外合营。中外合营又分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中外合资基本上一切都是资本化的,中外合作就相对更灵活一些,但是中外合资更有利于未来资本运作和股改上市。
境外的离岸架构,又分外商独资企业架构和VIE架构。
境内架构和境外架构的交易结构、交易步骤、融资文件、适用法律、政府审批、退出方式,都是有非常大的不同的。基本上海外架构的投资文件全部是英文文件,而且用的法律是开曼、BVI、香港那些东西,跟国内的关系不是很大。
(6)境内架构——纯内资模式
境内架构其实非常简单,就是创始人创办了一个公司,然后投资人投进去,它主要用的就是中国的公司法,到工商去做一些简单的登记变更就行了。签的文件一般就是签增资协议,股东和投资人有可能会签一个股东协议,然后改一下章程,相对来说比较简单。
(7)境内架构——中外合营模式
比如创始人在境内设了一个公司,投资人管的是一个美元基金,是从海外投进来的,那用到的法律可能就是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他们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实施条例,也会用到一个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的备案的管理办法。现在外资和内资的程序在大大的简化,以前只要涉及到有外资的,都要到商务部门去审批,现在除了负面清单里面的公司,大部分的程序是一次性去办理。
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合作企业更加人和一些。合作企业允许你出地我出钱,你出力我出钱这样的安排,合资就是这个地和力我也要折成钱,然后算一个比例。所以合资更加流行一些,因为它更有助于后面的股份化。
(8)境外架构——外商投资企业模式
境外架构一般要搭很多层。有创始人,然后会设一个BVI公司,还会设一个开曼公司,再设一个香港公司,然后再到国内来设一个外商独资企业,这是典型的境外架构。
为什么创始人要设一个BVI?这往往是基于税务筹划,还有外汇管制方面的一些考虑。中国也是全球征税的,也是管得很严的。举个例子,如果不设BVI,直接持有开曼公司,将来公司上市了,创始人卖了股票,钱马上就进了他的个人腰包,这意味着他3月31号之前要去报税的。如果多了一层BVI,他起码还有一点解释的空间,就是这个钱不是进到我个人兜里了,是这个公司的;当然现在个税法在修改完善也会穿透看。
所以市场上所有的这些架构,都会设一个BVI。为什么上面是BVI,下面是开曼?因为开曼更流行成为上市和融资的载体。
为什么还要加个香港?因为香港到国内来有几个优势,第一它有税务优惠,香港和大陆是一国两制,将来你往外分红的时候,香港可能只交5%的预提税,但是如果你是开曼,那一定是10%。第二,到国内来注册公司,我们要求要做公正认证,要开银行账户等,这些方面香港的口碑或者速度都比开曼强。第三,你到商务工商部门去办手续的时候,香港来的公司相比开曼来的公司,可能更受欢迎或者是更真实一点。
香港再到国内来设一个外商独资企业,这样的话你投到海外比如开曼去,就会跟创始人签这样的一堆文件,第一是买股的文件,第二是股东协议,然后还有章程,还有其他的一些董事、管理、登记、限制股份等文件。境内有可能还要做一些重组,比如要做一些资产转让、许可协议、劳动合同、保密不竞争,甚至是期权等安排。
(9)境外架构——VIE架构
如果我都在海外去投了,如果公司是外商独资的,有些行业外资是不让干的,那我们怎么办?我们怎么去规避,或者是去绕开这些外资不让做的,这就是市场上常见的VIE协议。
VIE架构跟外商投资企业架构相比,唯一多了的一点就是创业者除了到海外去持股之外,它还有个纯内资公司。纯内资公司负责在国内做运营,拿一些对外资有限制、有禁止的行业牌照,然后通过一些协议控制的文件,令到海外控股企业对国内的内资公司,虽然它不是这家公司的股东,不是它法律上拥有的,但是它可以合并报表,形成一个控制和实益拥有的这种结构,就可以去海外上市了。
实际上VIE架构在中国是非常流行的,我们耳熟能详的大量的互联网大牌公司,从网易、新浪、搜狐到BAT,到现在的TMD,包括小米等等,全是这样的架构。
(10)境内外架构的转换——过度状态的混合体
什么叫混合架构?是指境内境外都有,然后两头也都站。2016年之后有一个问题就是,好多人民币投资的基金想投到海外去,但是出不去。我们律师帮忙想到的是创设了一个架构,我们叫做混合架构,就是你的钱还是投到境内,但是你在海外会拿warrant或者是持股,等到有一天你的海外的手续办好了的时候,你再去真正的持股。这种模式这两年变得非常流行。
(11)境内外架构的转换——境外转境内
把境外的结构翻回来,我们叫红筹回归。红筹回归应该说是境内外资本市场此消彼长结构下的一种调整。2015年A股有一波行情,在6月之前,A股的市盈率特别高,行情特别好,好多在海外上市的公司都纷纷退市,或者是没上市的公司,也把海外的结构拆了回来,把海外的投资人都退出去了,然后把海外的股东都平行移进来,实际上回来的公司真正做到IPO的不是很多。
当然现在有一个新的模式是大家可以考虑直接做CDR,不过因为小米撤回来了,所以实际上目前还没有一单新的CDR转回到国内来。
(12)境内外架构的转换——境内转境外
境内的结构变到海外去的,实际上是更容易的,因为你面对的是海外的监管,基本上海外的资本市场普遍用的是备案制或者登记制。中国的上市是一个审批的过程,而在海外上市你只要真实、完整、准确的披露了你的信息,都是可以上的,它不存在什么审核。
06
谈判如何掌握?
在谈判的时候,我们会就一些关键问题做一个备忘录,签一个会议纪要,其实就是一步一步的把某些问题给解决了,因为整个协议,特别是一些大型交易,一下子达成协议很难,那我们今天谈成了一部分,我们就把它记下来。
另外,目标企业的律师除了做交易文件之外,最核心的就是要准备披露清单和法律意见。投资人的律师一般会根据尽职调查的问题写合同,然后把那些问题用尽职调查报告的形式交给投资人,那个报告再跟投资的文件做一个整合体现出来。投资的合同文本一般是双方的律师先谈,有些条款法律上能够达成一致的就达成一致,达不成一致的再提交给老板们来做最终决策。
在谈判的时候要注意的是,在海内外不同的架构里面,投资常见的一些条款其适用场景是不一样的。
07
交割是个怎样的安排?
做交割,其实就是去办投资的款项落实,我们叫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交易的时候,往往不是签了合同就打钱的,中间还要等着交割条件满足,比如要做股东会决议,要做董事会决议等。
最常见的就是工商变更,比如我虽然跟你签了合同,我也说要给你1,000万占10%,你估值1个亿,往往是我给你签好字,你就把工商变更了,我看到我的名字登记到工商名册上了,我才给你钱。当然如果你比较nice,签了合同就给钱,交割后再去做工商变更,也是可以的,但是这样风险会更大一些。
08
对目标企业的陈述与保证有哪些要求?
目标企业的陈述和保证,也是合同里的一个重要条款。在做投资的时候,大家看了整个投资合同以后会觉得写得好复杂。其实投资的条款,就管三件事,就是过去、现在和将来。
陈述和保证管的就是“过去”,就是你要让他做陈述,让他一一的跟你做个保证,说这家公司没有重大违规。“现在”就是交割,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未来”就是你们商量一下怎么过日子,这个往往是通过股东协议来约定的。
对于过去的事情,我们要让对方做好多的程序和保障的。比如要讲公司的有效程序,要讲公司没有披露的债权债务、必要的授权、没有冲突、税务、资产、知识产权、诉讼、员工、合同、信息披露、对外投资、财务报表、股本结构等,往往这部分条款在合同里占的分量很多的。
好多创业者甚至投资人自己都会觉得有必要搞得这么啰嗦吗,我们的建议是这些条款作为投资行业的惯用条款,还是尽量保留,不要让创业者随便把哪些条款删了。一旦删了的话,就意味着那一条他没有对你做保证,出了问题他是不用算他的违约责任的。
但是,我们允许公司和他们的律师提出来例外。有些问题并不是有多么可怕,投资人也会有一个权衡,不是说你在融资的时候一点瑕疵没有,而是你如实地讲出来之后,投资人再结合律师和专业顾问去做一个客观判断。
09
如何看待投资人的一些特殊权利?
我们在做投资的时候,要跟公司要一些特殊的权利保护的,而这往往跟被投公司有很多论战的,因为这些权利保护乍一看,有时候还是挺强势的。
✦清算优先权。比如你出了1,000万,在公司估值一个亿的时候,你占10%。当公司出现清算事件的时候,得先把你那1,000万还给你,甚至有可能是加一倍变2,000万,或者是每年按照一个股息,比如每年8%的利息先给你,之后再按1比9来分公司的东西。
✦股息优先。比如你投了1,000万,你希望你每年要一个6%、8%或10%的股息,你并不是真的要,你只是让他每年给你累积着。股息优先和清算优先是互相支持的。这样,等到公司出现清算事件的时候,你就可以把你原来的本金加每年的股息先拿了,再来分其他的。
✦对赌条款下的业绩调整。这个对赌在海外是非常容易的,但是在国内,你们不要跟公司去对赌,一定要跟创始人去对赌。因为中国的公司法有很多条款不是特别与时俱进,中国是讲究同股同权,如果你跟一个公司搞对赌,你让一个公司的股份出现了一些什么事情的时候,公司要把你的股份做补偿做调整。比如做增资,他认为对其他的债权人和其他的股东不公平,他只是单纯的从同股同权的角度来考虑的。但是你如果是跟股东,比如跟其中的一个创始人这么约定,还是可以的。
✦回购权。往往就是我投了你之后,我希望你在三到四年内上市,或者是被并购。如果我们做一个约定,你在约定时间内没有上市,我每年还有8%的股息,你就把那个钱给我,你可以把我买走。这个往往也是去跟创始人做约定,这也是对投资人的退出有一个保障。这个条款可以说是投资的兜底条款。
✦股份授予和股份回购,这两个条款其实是一回事。尤其是投一些早期公司的时候,你不好搞对赌。这种早期的公司,你最在意的就是创始人在公司是真心实意、心无旁骛地做事情,因为你投的就是人。所以我们有两个条款,第一是如果我投了你之后,本来你占90%,这90%我不是一下子给你,比如分四年慢慢给你,你每年能拿25%,就有点像期权的思路。第二是,我虽然90%是给了你了,但是你一旦离职了,你要转一部分股份给我们。不过一般的创业者都是有激情的,因为创业成功,公司做得好,最大的受益者其实是创始人自己。
✦认购新股。如果公司将来要增资扩股,你有权利优先去认购。如果你觉得这个公司的业绩非常好,你可以持续的投这个公司。
✦不竞争、保密和知识产权。投资人投了公司之后,希望公司的创始人和一些核心管理团队,甚至普通员工,不能再到外面去搞一个跟公司业务类似的项目。他们做的所有的知识产权都要归公司,所有东西都要保密。
✦员工期权激励计划。你投了之后,希望公司做一个期权计划。这样的话,就不只是创始人和投资人以及其他股东们拼命的努力,而是整个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都在努力。期权是公司的长期利益发展和员工经济利益做挂钩的最佳方式,而且也是增加员工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的有效手段。
✦反稀释。这个条款是防止出现什么意外,防止公司的价值出现Down Round(流血融资)。如果你投的时候按照1,000万占10%估值1个亿,结果下一轮估值的时候公司变4,000万了,怎么办?一般比较常见的做法是加权平均,就是你也承担一点责任,比如你也承担10%的责任。还有一个做法叫完全棘轮,就是我这1,000万相当于现在按低估值投了,这个算法对你们投资人更有利。
✦优先购买权。如果创始人或者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同等条件下,你有一个优先购买权。
✦跟售权。有时候你不想行使优先购买权,就是创始人他卖的时候你不想买了,你觉得公司不是太好,这时候你不但可以不买,还可以跟着他一块卖。比如你占整个公司股份的10%,如果他想卖10%,那么他只能卖9%,你可以卖1%。
✦领售权。如果公司搞了五、六年了还没上市,有人想把公司买了,但是创始人不想卖,领售权就可以给投资人一种权利,可以左右这个公司的未来把它卖了。前提是达到一定的条件,比如公司经历了一定的年限,董事会里面也做了一些决议,投资人都同意,那么投资人就可以把这个公司卖了。
✦投票权。这个就是指决定权,你作为一个公司股东,哪些事情你可以说了算,你可以参与投票,比如你也可以去派董事,这些往往是很重要的。
✦否决权。比如公司要做一些并购,要做一些对你的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情时,你可以否决,没有你点头它就不能做。
✦信息权和检查权。公司每个月,每个季度,每一年要给你财报,你要想了解公司的一些详细信息的时候,你有权利去跟公司要。
✦股份登记权。这个权利是美国证券法特有的,特别是要到美国上市的时候,你最好把这个权利先要到,因为在美国做登记请律师要花很多钱,这也是一个标准条款。如果不是在美国上市的这个权利不是特别常见。
10
与投资项目退出相关的考虑?
为什么大家把IPO作为最佳退出方式?因为一个公司一旦IPO了,只要过了锁定期就意味着股份随时可以交易了。今年在香港、在美国的IPO特别多,但是在2014、2015年的时候,并购退出可能是更多的。
还有一个退出方式就是转让,单个转让就是你投了一个公司,后来种种原因,你找了下家,把你的股份卖了,但是那个公司还在正常发展,还在继续融资、上市,这也是一种退出方式。
至于回购往往是有一些对赌的安排或者时间的约定,就是达到了触发的一个条款。有的是主动回购,有的是被动的。
这几种退出方式究竟选哪一种,很多时候不是小股投资的投资人能决定的,往往是综合了各种力量和因素,形成的一个最终的商业判断。有时候你投的公司特别好,年年都在涨,你肯定是不希望通过并购或者是转让退出的,你是希望它IPO的。但有时候公司发展得不怎么样了,你就想赶紧找个接盘侠,无论是并购还是转让,把它尽快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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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股权结构适合创业企业?
(1)创业企业股权安排——如何分配
站在投资人的角度,比如几个投资人各占多少比例,投资人之间有人可能要出一些钱,也有人可能有些资源,无论是劳务还是政府关系,那可能就不用出资了,也当个投资人。这在实践当中有可能挺常见的。另外,大家总是说我们做一个事情尽量公平,但是往往公平不是特别好明确的,只能是大家心里感觉相对公平。
站在创业者的角度也是一样的。中国的大部分公司是讲核心的,就是相对有个主心骨,对一个公司的发展更重要。
站在公司的角度,也是希望不要只找一个投资人,而是要找不同的投资人来点缀公司很牛,投资人都很看好,这是一个考虑。另外也要考虑随着融资轮次的增加,如果投资人多,每一个投资人的股份相对比例就不是特别高,创始人就相对容易的控制这个公司。
(2)创业企业股权安排——实践操作
对于境内上市的模式,中国人还是追求有一个主心骨。如果公司有几个创始人的话,我们会建议他们达成一个一致行动的协议,就保持公司的控制权没有变,这样有利于合乎上市的要求,也有利于在上市之后,他们帮公司多扛一段时间,比如他们可以锁三年,而作为投资人就只需要锁一年。
(3)创业企业股权安排——注意事项
第一,股权的结构,你怎么给创始人分配股权,他做的事情是不是要跟他的股权做一个结合,比如说慢慢的分期给他。
第二,你在做投资的时候是不是要考虑给他一个过桥的借款,你们自己是不是有这个意愿,公司是不是着急用钱。
第三,你要享受哪些优先权,这些权利你怎么定?比如派董事,不可能每个投资人都派董事,那可能设一个门槛,超过多少比例的才可以派董事,或者大家都公认哪个投资人更有能力去做董事。
第四,投资人要有否决权,比如投资人很多的时候,有些股份比较少的投资人,可能没有派董事,但是他又想参与到公司的一些事情,那我们可以给他派一个观察员,就是说他可以去听去了解,但是在关键投票的时候不能投票。但实际上大家议事的时候,一个公司的经营真到了剑拔弩张的时候,观察员的意见也会得到反应。
(4)创业企业股权安排——公司估值
在考虑公司架构或者股权安排的时候,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估值。一般的估值有哪些套路和方法?
公司净利润估值。我们一般都讲净利润估值,这是最常见的PE法。但是比如像在A股要是做上市IPO是23倍,做重大重组是15倍,实际上A股交易后PE往往会被拉得很高。
可比公司法。就是以同行业可比或可参照的非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为参考,按同类公司的股价与财务数据为依据,计算出主要财务比率,用这些比率作为市场价格乘数来推算出目标公司的估值。
可比交易法。就是以近期被投资、并购的同行业公司定价为参考,获取财务或非财务数据(比如基于用户数,基于市场占有率,基于销售额等等),得出合适的计算依据;
现金流折现。如果你做一个测算,公司的现金流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虽然不盈利,特别是像互联网,但是它的边际效应是很明显的。就是往往成本是固定的,但是我不断去扩张用户数的时候,它的整个成本占的比例就会下降。
资产法。通常是以公司发展所支出的资金为基础。
(5)创业企业股权安排——合伙创业协议
我们在去投一个公司的时候,特别是多个人一块创业的,一定要多看看他们的股权结构安排。比如他们有五个人,每个人都是20%,基本上这样的公司不是太好。往往一开始就会有一点小主导的人,或者是无论从他的个性,还是他做的事儿,他可能占到60%,剩下的四个人,每个人占10%,这样的结构更稳定。
同时,也要注意看几个小伙伴之间股东的安排,有没有考虑到给未来。如果早期创业就一个人或者是两个人,那你要跟他讨论,他有没有考虑到还需要引进新的创业伙伴。比如有的技术大拿技术特别好,但是完全没有市场概念,这时候一些有附加值投资人往往会建议找一个市场高手跟他一块来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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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如何帮助创业企业规划激励计划
作为投资人,我们怎么去帮创业企业做期权?一般来说,有些创业是二次创业,他本身就比较有经验。但是大量的创业者,我们在跟他谈投资的时候,他们也会考虑到投资人除了给钱之外,还会给他讲很多办企业的东西,这对投资人来说,也更容易争取到投资机会。
(1)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不是股权,是给员工的一个权利,让他们用一个大家商量好的价格来买公司的股票。比如你可以用一块钱来买公司的股票,那员工就会拼命去干,当把公司的股票做到十块钱一股,他就可以赚九块了。所以员工在期权上赚的是差价,而不是像公司创始人一样赚干股。股票期权是一个让员工的短期经济行为跟公司长远利益有机结合的机会。
(2)股票期权成为既得的时间表
期权里面有很多技术问题,包括授予日、得权日、行权日、转让日,这几个日子是有不同含义的。
授予日,就是决定给你发期权的日子;得权日是指开始授予的日期;行权日就是你什么时候去行权,一般就是十年的时间。行权日时间越长,对于员工来说越好,因为可以更从容。如果就给一年的行权日,公司的股价没涨也还没上市,那你就不想行权了。期权其实是一个去买股票的权利。你买股票的时候,还是要掏钱的。假如你赌了公司升值空间比较大,你觉得中间有差价赚的话,你才会去掏这个钱。假如在行权日等的时间内,公司就上市了,那你就最踏实了, 你就可以直接卖股票了,那么行权日跟转让日就是同一天了,你直接就把差价赚到手了。
(3)股票出让与价值利益
在行权的时候,除了直接赚差价之外,往往还会有现金行权和无现金行权。无现金行权就是我把一部分股票折现,比如本来你给了我100万股的期权,我可以用1块钱一股来买,我掏100万可以赚900万。但是我有9块钱一股的差价,那么干脆我也不掏那100万了,你就把900万里面直接扣掉100万得了,也就是扣10万股。你本来是给我100万股期权的,你直接给我90万股就得了,这也是一种行权的方式。
(4)股票期权的授予和限制性条款
我们一般给到员工期权的时候,有几个关键性的因素,包括授予日期、每股行权价格、授予数量、既得开始日期和期权的有效期限。
当然,公司还是希望有一些限制性条件的。比如几年之内你必须都在公司干,你如果提前离职了,我要把期权收回来。还有就算是你可以行权了,一旦中国法律有一些政策上的规定,导致你不能及时行权,那要遵守这些法律的规定。另外你离职之后,行权时间是要加速的,一般的公司会约定三个月内你就得来行权。当然,如果公司已经上市了,公司要是真想转的话,公司一般也要保留优先购买权。再就是一般公司会给员工期权,但是不给他表决权,就是只给他一个经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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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设立和募集有哪些核心法律问题?
做投资,基金募集也是很重要的。比如有些投资你做的很成功,做了一些项目也都不错,可能你周围的亲戚朋友也希望你把他们的钱拿到一块去投,这就进入了募集阶段。
创业投资和私募基金概述
募钱分公募和私募,我们通常讲的募钱指的是私募。私募有两层含义,第一是投资人个数是有限的,然后也是定向的,不在媒体上做大量的广告。第二,私募主要投非上市公司,是没有流动性的,我们不是随时能够退出的。
境内外私募基金监管体质简介——境内
国内的基金监管机构是证监会,但实际上他们把它授权给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来管。基金业协会管的比证监会还严,主要从主体、募集行为、持续信息披露这三个维度来监管的。
●主体监管—私募管理人/私募管理人登记
你要在中国要搞一只私募基金,需要先去做一个管理人登记,就是你要先设一个公司,这个公司你要有高级管理人员,要有相应的内部管控制度,而且要承诺是做专业化经营,然后还要请律师出法律意见书,才能去做好管理人登记。
做好了管理人登记之后,你才可以去募集资金。募集了资金之后,你还要持续的做信息披露。做基金的话,高级管理人员当中,至少要有两个人是要有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的。另外,你投的这些项目主要是非上市公司。你不能什么业务都做,你既然登记为基金专业管理人,你的业务范围就是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这些性质。
另外,你做完了基金管理登记之后,如果六个月内还没有发起设立基金,这个登记就过期了。
●主体监管——私募基金
发起一只基金,还要做一个事情就是备案。你在设这个基金的时候,募资上面还会有一些要求,你不能找到一个人就投,你们找的这个投资人,是要有一定投资经验和资金实力的。比如这个人至少要100万起投,而且名下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当然,还有一些合格投资者不是个人,比如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等。
对于人数上的限制,合伙型、有限公司型基金,都是在两个人以上50个人以下,契约型和股份公司型基金累计不能超过200个人。而且核查的时候,是要穿透的。
另外,各类私募基金应当于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募集行为规范
在目前的规范性上,你要对所有的投资人做尽职调查。比如他在投资方面的抗风险能力如何,他的资金实力如何,要对他们的风险做一些评级,要让他们做一些调查问卷,而且要给他们一个反悔的权利。比如说他签了合同,要给他24小时冷静期。
境内外私募基金监管体制简介——境外
在海外的开曼募集资金,相对来说比国内的监管松一些,它主要的监管就是有个开曼金融管理局,它的主体也有一些监管,募集行为也有一些规范,但是相对容易满足。开曼基金也要求你要取得一个许可,但是它有一个例外,你只要是管理高净值主体的人,你是可以去申请一个例外的,你每年交个豁免声明,大概交6000多美金基本上都可以拿到。
如果你是一个私募的股权基金,你是closed的,相对来说在海外比国内好。国内有50、200人的人数限制,海外是没有人数上的限制,而且它也没有强制的注册和报告的要求。但是如果你要是做成了一个Mutual fund(共同基金),那它是open的,是随时可以退的,那么它是有强制的审计,还有信息披露的要求,而且超过15个人就要到开曼的监管当局去做一个注册。
另外,如果你要是海外募钱你要注意一个合格投资者的概念。在开曼下的合格投资者是很容易满足的,一般来说就是80万开曼币,这个要求并不高。但是要注意是,合格投资者除了要符合开曼的要求之外,往往还要符合属地的要求。
美国的证券法是管全世界各地,是长臂管辖。所以如果你找的有美国的机构,或者美国的人投资的,你要注意跟SEC提交一个表,叫做D表格。这个表格是到美国去申请豁免,说你已经是高净值的投资人,有投资经验的人,不受美国的一般的公开募资的要求。目前中国对海外的纯美元的监管主要是一些钱的出境上的控制,对于合格投资人的监管不是特别多。
在海外募资的时候,国际上的这些机构都特别看重反洗钱的事,就是要求你的钱的来源是合法的。所以在这里面也是要让他做好多的问卷,填好多的问题,然后让他确保这个钱是合规的。另外你在募集资金的时候,也要设一些职位,比如要设一个合规关,要设立一个反洗钱的,一个主要的报告官,还有一个助理报告官,当然这两个职位可以是一个人,这样基本上就把架构搭起来了,你这个美元基金就可以设起来了。
总体而言,美元基金的商业上的讨论和谈判更灵活一些,境内人民币基金的募集,在国内的监管和合规要求上更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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