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之主要区别:
股份公司是高等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机构设立要求多些,有限公司更适合小企业,灵活性高,股份有限公司更适合大企业,要上市企业,其他都差不多;股份公司可以向社会募集资金,发起人认购不得少于35%;必须设立股东会;有限公司人数小于50,股份大于100小于500。其他细节要求要看章程。
2如果股东(无论一人或几人有限公司)无法严格区分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在发生债务清偿时需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经营和原公司形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如果属于不同业务则可以
4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承担无限责任,但无需缴纳所得税只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者以商誉劳务等作价入股只要合伙人都同意就行,但公司则不可。
5以非货币资产入股主要看两点1是否可以用货币估值2可以依法转让,比如知识产权既可以评估价值也可以转到公司名下,劳务就没法转,所以无法以劳务入股
6股东按照实缴金额出资享有对应比例的分红权表决权,如果实缴不到位,其股东权利会受限
7章程可以规定股东离职或被开除既丧失股东资格,但不能要求其股份价值按原始投资价值计算,可协商也可走评估,否则有违公平与诚信原则,可以由公司股东或其它壳公司先行受让这部分股权再做另行处理
8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9隐名股东没足额出资,由于工商登记的是显名股东,所以补足资金的责任在显名股东
10公司法规定,法人代表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
11董事会实行一票制属于强制要求,不允许公司做出不同规定,董事长也是一票
12董事会决议违反章程的,股东可自决议起六十日内请人民法院撤销
13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但权限范围也仅限于决定公司内部事宜,除非另有约定,否则,不得要求类似让股东追加投资或借款给公司
14股东会决议一般事项需过半投票通过,重大事项需2/3以上通过,但这里的通过是指参加股东大会的人数过半或2/3通过,并非所有股东,举例:A占公司88%股份,其余12%由12人平分,A没有参会,则这12人过半或过2/3即可对公司做决策。但这里还有需要注意的点,参考15条
15股东会决议首先不能有违国家法规,其次不得违背公司章程,否则视为无效。临时股东会首先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如果执董不能召开,则有监事组织召开,再次由持股数超过1/10的股东提请召开,但顺序一定不能乱,如果股东提请召开股东会必须书面通知执董,执董无法召开则书面通知监事,为了能确实证明已将书面证明送达到位,可以当面送达,并要求签字(假如执董无法主持也签字确认),其次邮寄指定邮箱或地址(章程里记载的地址),最次申请公证送达。如果步骤不合理,比如有1/10股东直接组织召开了股东会,即便执董参会,此次股东会决议也无效,可在此股东会决议之日起60天内起诉,配合法院撤销此次股东会决议。股份公司股东会审议的内容需提前通知,不得在会上审议临时事项;有限公司则没有要求。
16除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外,一般的有限公司可以投资股票(类似股权投资),但需得到股东会批准。公司对其他公司借贷则不可,除非有资质。
17判断一份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两点:1合同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内容;2合同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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