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台的特权——由“度”而“悟”的言说
美国演说家罗德曾提出一个“讲台的特权”的概念,他认为每个人上了讲台都应该重视自己所掌握的影响大众生活的责任,并把握机会创造正面的影响力。这既表达了言说者的权利,也暗示了言说者必须承担起的相应责任。无独有偶,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也曾强调指出:“使人厌倦是教学的最大罪恶。教学的特权就是掠过草地与沼泽,不能总让人在舒适的山谷游荡,相反,将人练习登山并使人获得广阔的视野中得到酬偿。这意味着言说者需要运用好自己的“讲台的特权”,全面承担起度的教学责任,全力达到“悟”的教学境界。
我国唐朝中期大臣、学者马总在其著述《意林》中写道:“上学以神听之,学在骨髓矣;中学以心听之,学在肌肉矣;下学以耳听之,学在皮肤矣”。听易忘,见能记,动能悟,悟生慧,唯有其如此,方能达成“学在骨髓”的境界。
如果说学习是一个开启智慧的奇妙旅程,讲座则是一条激发思维并由度而悟、由悟而慧的有效路径。
但讲座不是上课,不是单纯的知识传授与说教,而是言说者与听讲者之间的机缘巧合,是心灵之悟的思想互动。
有听者感慨道,为什么我们常常“听听激动,想想感动,回去不动。”在我看来,那是因为蒋座位触碰到你的心动处,未能引起你的恶。需要怦然心动,方能产生积极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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