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她爱着一个人,也确信为对方所爱。如果有人问爱玛,她和丈夫怎么相遇的,她会说:“我们一起长大的。”
无疑爱玛最终是那个“成为了自己”的女生。今天,爱玛是第一次遇见使自己心跳加速的德克斯特,却又不得不和他说再见。纵然开端不是很好,但他终究是她第一个真正在意的男生。爱玛再次抬起脚,往南朝着高地走去。“把你每一天的生活当作最后一天来过”,虽是陈词滥调,谁又真有精力做得到?要是天下雨,要是你情绪不好呢?太不现实。尽力而为吧,勇敢大胆些,尽我所能地改变世界,不是整个世界,而是你周遭的小世界。走出去,带着你的热情,带着打字机,在某个领域……奋斗。用艺术改变人生。珍惜朋支坚守原则,热情、充实地好好生话。体验新事物。懂得珍惜,感受爱与被爱。我喜欢爱玛这些内心描述,因为这或多或少的也是我曾经的憧憬。可实现这些也并不容易。由于爱玛长期的坚持和努力,她最终做到了,爱玛毕业后一边在油腻的餐厅做服务员,一边兼职在自己喜欢的行业里打拼着。后来又遵循着内心喜好考了教师资格证,再后来写书,并且出了自己的书,爱玛最终成活成了梦想中的自己!更励志的还有就是爱玛最终挽得爱人归。当然这都不是一帆风顺的!
德克斯特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他太帅了,这也许不是他的错,甚至也可以用滥情来形容他。他与爱玛一直保持着看似纯粹的友谊往来,也同时滥交于各种女生。他也从不规避他的多情与风流,他可以说属于青年得志,凭着他那张英俊的脸和遗传了他母亲那非凡又具有神秘力量的自信,他在旅途中邂逅了赏识他的制片人,从而一跃成了知名主持人,相对于爱玛的默默坚持与不缀耕耘,他的成功好像来的太容易。而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天生就是做主持人的料,在电视台工作体面又有不菲的收入,更拥有大把粉丝,青年得志几乎冲昏了他的头脑!
随着德克斯特电视台主持人的知名度的提高,他规劝爱玛脱离那个油腻的餐厅,爱玛却越来越看不上他的品味。直至最后两个所谓的好朋友彻底翻脸。
然而,那个当年大学毕业且拥有使父母自豪的优等生学位证书的女孩爱玛,她经过毕业后十年的坚持和努力, 终于使自己过上了想要的人生,从餐厅服务生到考取了资格证的专业教师再到小有名气的作家,爱玛在逐渐成为她自己。而随着岁月的流逝,此时的德克斯特那张英俊的脸和他看起来如日中天的主持事业却在渐渐没落。最后他离婚了,失业了,并且他终于发现他真正爱和需要的人、能够说心里话的人是爱玛,只有爱玛,可是一切还来得及吗?
最后爱玛还是接受了没落过气的主持人德克斯特,毕竟爱玛始终爱着他。在爱玛的参与与资助下,德克斯特彻底告别了过去的自己,过起了平凡人过的日子,虽然这在开始时是那么难,但最终他们成功了。他们拥有了平凡人所能取得的成功,这是另一种成功,是努力和智慧的结果,这种成功里有成长,有爱,有温暖。
我多么希望她们能走到最后,希望德克斯特早一点回头,希望他早一点懂得珍惜爱玛,希望她们能拥有自己渴望的孩子,希望那天早上德克斯特和爱玛没有拌嘴,希望爱玛没有在找房子的途中出那场车货……
这本书读完了,书中有我曾经遗失的单存和美好,也有我曾经的无知和自以为是,也许年轻的美好里就意味着会拥有一些无知和固执,我终究得学会原谅自己,然后会更好的往前走下去。
最后我还是想说那些老生常谈的话题,关于上天给的运气,我们早晚都要还回去,老天通过什么方式给我们就还会通过什么方式拿走,那些通过后天努力得到的才会使我们拥有光茫和活得自信和自我!我喜欢德克斯特的英俊帅气和爱玛的可爱美丽,如果上天让我拥有他/她们的那些光鲜美好,我依然会像爱玛一样坚持努力活成梦想中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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