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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庆炳《文学客体的特征》片段

童庆炳《文学客体的特征》片段

作者: 白夜书摘 | 来源:发表于2019-04-10 09:53 被阅读7次

1、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文学创作与社会科学(特别是其中的人文学科)都反映人的生活,但显然他们对生活的反映是有区别的。社会科学对生活的反映是“一般性”的,而非具体的、整体的。文学创作所反映的则是具体的、整体的。

2、客观的生活分为现象与本质两方面,那些表面的瞬息即逝的是现象的方面,而那些一再重现的深刻的是本质方面,这二者是经常对立的,文学创作就是要消除这种对立,使生活的现象与本质融合为一个整体,文学创作既不是生活现象的复制,也不是孤立的抽象本质因素的概括,而应该是这两者的和谐的统一。

所以,文学反映的生活是整体性的、综合性的,拿黑格尔的话来说,是“具体的一般”。一方面是具体的,活生生的人,可另一方面又是到处可见的“一般”的人,总之,是整体的人。

3、卢卡契正确地指出:“每一种伟大艺术,它的目标都是要提供一幅现实的画像,在那里现象与本质、个别与规律、直接性与概念等的对立消除了,以致两者在艺术作品的直接印象中融合成一个自发的统一体,对接受者来说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正因为作品中出现了现象与本质、个别与一般、直接性与规律性的和谐统一,所以每部作品的生活都是一个活生生的完整的“自我世界”。这个“自我世界”既不同于普通生活的世界,也不同于别的作品的世界,它是一个有机的有生命的完整体。

4、卢卡契提出了两个整体性,一个是“外延整体性”,即包罗万象的生活,他认为这只有通过各门科学的共同作战,才能逐渐接近它,这根本不是文学的目标;另一个整体性是“内涵的整体性”,文学的目标是要把握内涵的整体性,什么是内涵的整体性呢?用比较通俗的话来说,是说每部作品虽然只是描写具体的个别的有限的生活,即生活的一角,如一个工厂,一个村庄,一个家庭,一所学校,一种人物关系,甚至一个人,但就这一角而言,是与整体联系在一起的,是被生活固有的逻辑所规定的,既不缺少生活逻辑所规定的东西,也不掺杂生活逻辑所没有的随意加上去的东西,一切都建立在具体的、个别的、独特的生活固有的逻辑的基础之上。一首短诗可能只抒发诗人一瞬间的一点感受,一篇小说可能只写两三个人之间一点纠葛,但都是一个活生生的完整世界,在那里闪烁着人生的全部色彩。

5、人类的社会生活是由“物理境”和“心理场”所构成的,是一个物理心理的双层结构。按现代心理学的观点,所谓“物理境”是指事物的完全的、纯粹的存在,所谓“心理场”是指人们感觉中和情绪中的存在,这两种存在常常是不一致的。科学家所面对的是物理境,他们要追问物理境存在的内部规律,揭示这种规律,他们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要排斥人的情绪的干扰,因为情绪常常妨碍他们对事物的固有的规律的揭示。作家面对的是心理场,即他感觉到的、情绪化的生活,是他眼中心中的生活,这种生活中带有作家许多的主观的成见。因此,面对同一生活场景,作家与科学家的所见,常常是不同的,这就是因为生活是物理心理的双层结构。

6、生活在未经过作家的情绪的折射之前,是不能进入作品的,生活越是经过作家的富于个性的情绪的折射就越好。这是因为在作家的心理时间和心理空间所建立起来的艺术世界,可以使作家获得空前的想象的自由,从而可以构建起绚丽多彩的独特艺术世界。

7、生活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具有审美价值的或经过描写以后可能会具有审美价值的,如自然美、社会美,本身就具有审美价值,它们进入文学作品是不成问题的,悲、喜、卑下、丑本身是不美的,但经过作家的描写以后也可能会具有审美价值。另一类生活是不具有审美价值的,如原子结构,光合作用,函数关系等,或者是经过描写以后仍然不具有审美价值的事物,如火葬场烧尸过程,人与动物交配等。一般而言,文学创作只能反映本身具有审美价值或经过描写以后具有审美价值的事物,而不能去描写本身不具有审美价值或经过描写以后仍然不具有审美价值的事物。假如某个作者硬要去描写本身不具有审美价值或经过描写以后仍然不具有审美价值的事物,如去写人与动物交配、当众性交一类的事情,那么除了毁坏艺术,使艺术堕落之外,不会有任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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