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剩女

作者: 把酒东篱 | 来源:发表于2023-03-04 20:33 被阅读0次

    据相关数据统计,现今全国的剩女已经有3800万之众。

    有人说,每一个剩女背后不仅仅是一个孤独的灵魂,还有父母殷切焦灼的催婚和无数吃瓜群众的飞短流长。

    话虽戏谑,却也是实情。现代社会节奏快、生存压力大,剩女们更是工作、生活方方面面披荆斩棘,生生一个人活成了千军万马。

    但比起古代剩女的悲催,这些真算不得什么。

    先秦时候,女子过了二十还没嫁人,政府就会干预,会有官方媒人介绍对象,强制相亲。

    以卧薪尝胆闻名的勾践所治理的越国则更严苛,规定“女子十三不嫁,其父母有罪”。

    到了汉朝,则是用税收杠杆来惩戒剩女。

    汉朝认为女子15岁之前应结婚,15岁到30岁之间还不结婚就要罚款了,会征收5倍的赋税。

    不过,女子过了30岁还不嫁,就不再罚款了,相当于政府“放弃治疗”了。

    到两晋时期,如果姑娘到了17岁还没有婚嫁,官府就会给她分配一个老公。这个厉害了,听过政府发米发油发粮的,没听过发老公的吧?!够强悍是不是?!而且发的老公多半是要去戍边的壮年,也就意味着,剩女们被结婚后,下一个环节就是夫妻双双把边戍。

    到南北朝时期,政府更彪悍,如果女儿家15岁还没有出嫁,那就是犯法,不光自己要蹲监狱,连着父母也要跟着坐牢。

    ……

    以上这些历朝历代对付剩女的政策,简直细思极恐。让人不禁感叹,就算要剩,也还是剩在当下的好。

    写到这里,又联想起英国作家奥斯汀曾在其作品《傲慢与偏见》中讽刺和批判女孩夏洛特为了经济利益嫁人的行为。很多读者也认为夏洛特不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

    但如果把夏洛特放在南北朝时期或是勾践统治的越国,面对政府的铁血政策,夏洛特如果是为了不让自己家人遭牢狱之灾而在法定的年龄把自己嫁掉,无论有没有爱情,无论图不图物质,不仅不能算不道德,简直可以算“英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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