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一大类物质的合称,主要来源于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煤炭加工、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生产行业,油类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使用过程,建筑装饰装修、餐饮服务和服装干洗等生活过程,另外汽车尾气的排放也占了比较大的比例,挥发性有机物是目前国家非常重视的控制项目,无论是有组织排放源还是无组织排放源,都需要严格控制其的产生和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VOCs)通过有组织或者无组织排放进入空气中,造成环境空气的污染,要想评估其在空气中的浓度,就需要进行样品采集和分析,下面就浅谈一下环境空气中的VOCs的采样方法,该方法同样适用于无组织废气的采样。
目前国内常见的VOCs的采样方法主要有两种,吸附管采样和罐采样:
吸附管采样。使用经过老化的吸附管,在确认好的采样点位,连接仪器,推荐使用流量为10-200毫升/分钟,一般采集体积约2000毫升其他,在湿度较高的情况下可以酌情减量,但不得少于300毫升。在采样的同时,需要制作穿透和现场空白,一并送入实验室进行分析。
罐采样。使用清洁好的采样罐,在定好的采样点位,根据预期需要,选择瞬时采样或者恒流采样,恒流采样根据罐的体积和采样时长来计算。在采样过程中,需要制作运输空白,一并送回实验室分析。
使用吸附管采样时,可根据评价标准实行连续一小时采样或者在一小时内等时间间隔采样,使用罐采样时,瞬时采样实行一小时内等时间间隔采样,恒流采样实行连续一小时采样,或者连续8小时甚至连续24小时采样。
在采样的过程中,需要详细记录温度、湿度、气压、风向和风速等气象参数,在填写记录时画出采样点位与周边情况的示意图,如果存在明显污染源和异常情况时,务必记录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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