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完整的考古过程应该是:考古探索,考古发现研究,考古成果展示。而这些过程,乃是为了找到那个存在于某种“古”之中内容。所以我感觉,考古工作也像其他有关内容的工作一样——它寻找着内容,并且把内容给释放出来。
考古学的最终实现,必须依靠这样那样的考古成果来呈现,无论这些成果是残缺的还是完全的(我感觉实现这个“完全”应该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我到洞府中寻找那样一种古人,寻觅十四年,尚未找到。”无论是内行人还是外行人,都通过这个考古学的实现,来接触到一种考古学。
最终实现的考古学,乃是一种考古学作品——所有的准备工作、研究工作、尝试,到了这一个阶段,都已经结束或暂时中止,它们被注入到一种载体中,呈现在观者眼前。但是经由这样一个作品转制过程,许多考古学技术内容将退居幕后,作品将作为自己的代言人,为自己表达内容。于是作品的命运将与作者和观众两方面相关联。
但是就我个人的感觉,我觉得许多考古成果在展示的时候,却并未把更多的关注投入到其中。大量的考古实地作业已经完成,大量的研究已经完成,在展示的时候,人们却把它的成果变成了一种简单的展览,一种简单的摆放,说:“我在那里挖到它,它是一个工具,人们用它来敲打……”
现在,我作为一名考古学的门外汉,正想法设法地谈一谈考古成果的展示,我想探索一下考古成果之展示的可能性。
一般的展出法
一般方法,即某种最易上手的方法,因其容易把捉,其常常能够不经意地成为一种习惯。我在这里说的一般方法,就是:把物的属性当作物本身,通过展示物的属性来呈现物。
常见的表现方式有:
1·通过文字描述物。文字自身的双重否定性先取消了物,再把有关物的概念,经由文字,传达给读者。
2·通过影像呈现物。静态的影像给出一个稳定的物的形象,一个外观。动态的影像可以展现物的形象的更多维,甚至可以拍摄人与物的关系,以此呈现出更生动的物的内容,它把物的形象直接呈到观众眼前。
3·通过装置展览呈现物。直接将物或者物的复制品设置在场所中,让观众直接观察。
还有声音呈现、语言解说呈现,这些手段给出的东西,与以上三者给出的东西相近。
这些手段都以其独到的优势尝试把物呈现给人,但是恰恰因为它的手段本身大多是间接性的,它通过转述/翻译,把有关物的属性告诉人们,而难免丧失了许多内容。
“在科学描述中可予以测量与量化的变量很重要:尺寸、重量、距离等,但是有些变量是不能抽象地测量的,比如颜色、气味、触觉、情感等……所有这些都是一个器物非常重要的特征,但是科学方法的偏见是以一种客观真实的形式把物质文化的这些重要方面当成次要的,从而加以忽视。”(《考古学:关键概念》p.205)
这是文字呈现所容易产生的问题。
在影像方面,也存在相似的问题。摄像机能够通过更换景别、色调、角度,来给出物的不同层次的空间感。动态影像,比如现在流行的延时摄影法,更能把一些物的时间性展现出来。可是这种时空展示,仍然多流于外部展示。摄像机能够在一个罐子表面扫来扫去,但是一旦要拍摄罐子内的情形,就显得很困难,即使真的把一个小型摄像机探到罐子里,并加以照明,我们得到的影像,却并不能让我们感觉物在此变得更加清晰,因为那样的视觉,是人很难切身体验到的。就像显微镜拍出来的画面,尽管让我们看到了什么,但我们还是会从中感受到一种怪异,因为这种影像是人在切近的日常中无法体验到的。
也许装置展览是最直接的一种方式了,它把物放在一个展柜里,邀请人们到展馆里直接观看。可是这种观看,仍然是外部的,因为在这观看里,仍然存在着一种距离。当人们被展品所吸引,把脑袋凑近,最终想要伸手触摸时——他的手指碰到了玻璃柜。
还有一些流行手段,甚至抛弃了上述手段的独到之处,采用一种更暴力的手段:把物的某种属性突出,并使之僭越,取代物自身。
在一些鉴宝、拍卖节目中,专家/主持人,简单讲述一些有关物的历史知识,接着,把它摆到台面上,进行估价。显然,那些简单陈述,简单的特写镜头,没有带给观众更多的有关物的切身体验,相反,被节目强调为高潮的估价、拍卖环节(画面色彩夸张地变换着,仿佛在预告什么激动人心的事件将到来,然后可以拖长这个过程,插播广告、拉长音乐,悬吊观众的胃口,最终,音乐爆炸,礼花四射,物的价值尺度被突出显示在大屏幕上)引开了观众的注意力,喧宾夺主,最终,物的价值变成主角。这就容易制造出一种迷误:考古成果=器物=价值。
人们看到一个器物时,最先想到的是它的“古”的程度,而这个“古”则是为了估价,至于物的内容,则惨遭遗忘。“这是一个古人用来喝水的杯子……”
内容
我们不难看出,所有手段丧失的都是某种对物的内容的展示。让我们来简单思考一下,什么是物的内容。
“考古学的主要问题一直是要解释考古材料与过去人类行动之间的关联。”(《考古学:关键概念》p.138)
我考虑把考古内容解说为:考古中的物在人那里显现出自己——一种与人的关联。这种关联中贮存着物对于人的意义,意义在这里表现为内容的具体实现。
这种关联显示在人与物的共同在场的方方面面中,简而言之,这些关联至少应该有:
1·人在把物考虑为某种物质的那种思虑——物的某种特征与人的需求相关。如,人需要火的温度。
2·物的某种特征在某个具体领域对人的启示。如,干柴有燃烧的潜能。
3·人对物的订造时的那种考虑。如,是打造一把石斧,还是一把石镰?
4·人在具体领域对物的具体使用。
5·物的偶然空间。在物被制造出来后,在一些特定情境下产生的某种并非人们在一上手的时候所考虑的意义。
在一个物的物质选择、具体订造、实际使用中,到处是人对物的切身体会。而一个物在被制造出来的时候,却又会获得一种特殊的独立自主,它成为了一种新的“物自身”,具备着自己的潜能,于是一些体会、一些关联,可能会隐而不显。现代人在重新揭示这些物的内容的时候,往往又容易发掘出一些别的潜能,与那个“原有”内容失之交臂。
唯有尽可能清晰地理清一个物与人的所有关系项,我们才更能还原一个物的内容。这似乎也在呼唤着一种类似人类学深描的技术,要求所有手段穷尽其所能。实际上,我觉得,所有关于内容的学问,都要求着这种深描。同时,也要求着切身体验,毕竟所有关系项最初、最终,都是在一种切身之实在中实现的。
在考古方面,深描的最终呈现,又必须表现在考古成果的展示上。作为作品的考古成果之在场。
两种尝试
许多人也早已考虑到了这个内容的问题,毕竟如果一个东西内容不足,会让人明显感受到:没有感觉。乏味是一种常见的内容缺乏,一种弥漫在少数博物馆中的死气沉沉持续揭露出这种内容缺乏。
为了对抗内容缺乏,人们发展出两种方法:
1.多种手段结合
既然内容缺乏可能是手段本身造成的,那么,我们就把多种手段结合起来——在展品旁边竖起一个写满文字的大牌子,甚至在展柜附近直接出售相关书籍;在展品附近摆一台电视机,上面播放着某个专家的讲座,某个纪录片;安置一名解说者,为观者答疑。
这确实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却还是显得有些零散破碎。零散的展示,也要求观者具备一种整合的能力。这种零散的展示,也很可能流于肤浅,毕竟,内容有限,而且,它本身仍是辅助的,解说的,缺乏着一种切身体验。
2.互动
既然缺乏体验,那么,我们就提供互动——把展馆装修成特殊的模样,模仿考古研究出来的古时场景;为模型装入电子发音装置、机械运动装置,当观者走过时,它会发出一些声音,甚至活动一下,制造出某种临场感。
我在云南省博物馆见过一种恐龙,它按真实比例修建,足足有两层楼高,并且会发声,似乎在吃屋顶上悬挂的植物。
在东巴谷,展览方在出入口附近的一座山上修筑了一个小亭子,派遣一位打扮成古代居民模样的人坐在那里。每当有游人进出,他便站起身,用古代方言对着游人大喊:“欢迎/再见!”声音穿过山间,传到游人的耳朵里,仿佛是从遥远的山中传来的呼声。
还有许多少数民族特色景点会表演特色节目,举办篝火晚会。
我还在新闻上看到一家日本艺术博物馆的方案:它们用电脑技术为画制作表情,声音,加入人工智能技术。一副蒙娜丽莎见到游人过来,眼睛就跟着游人动,游人对她说:“你是谁?”她就用日语回答:“我乃是蒙娜丽莎,达芬奇之作品……”
这些都是一种展出的尝试,它们力图让展品自己展示自己,让展品“动起来”,以一种直接的方式传达着展品内容。
可是,我们仍然觉得——不够深,它还是容易流于表面。那个会说话的蒙娜丽莎,她只是假装会说话,电脑技术在画上开了个口,使之一张一合,把那些属于导游的话讲出来;在那些少数民族特色晚会中,游人依然是个游客,而节目就像游乐场的旋转木马一样。尽管游客走到了跳舞群众中,跟着动了动脚,但他就像到游乐场坐着旋转木马转了一圈一样,他说:“原来这里的人们就是这样跳舞。”;山中的呼声是一个片段,游人进出的时候听到,说:“嘿!以前的人这样叫。”;看到一头恐龙扬起头咬了一口树叶并发出咀嚼的声音让我们领会到了一个吃的片段,但是物的内容,还是晦暗不明。
关键问题仍然是:断裂、片段化,缺乏深度展示,缺乏更连贯的切身体验。
现象学的考古成果展示
我们应该向现象学取取经,毕竟它本身就是一门关于物自身呈现其自身的学问。
胡塞尔认为我们应该:“回到事情本身。“
海德格尔说:“让存在者如其本然地绽出其自身。”
让我们常常回想这些原则。
“人的切身体验无疑是现象学方法的中心。”(《考古学·关键概念》p.206)
我们在上面已经分析过,我们寻找的考古学内容,就是古物与古人的关联,一种古人的切身体验,这种体验必然是方方面面、各个环节之间都有所联系的,因此总是会避开片段展示,避开特定手段的转述,同时要求人们要有一种整合的能力。
当然,我们没有否定所有尝试所做的贡献,我们只是在要求更多、更深。
作为考古成果的考古作品,它的展现不仅仅是作者的事情,同时,也应该是观者的事情。作者有作者的界限,我们已经看到,作者一直在做得事情,无非就是提供一种引导,把观者引到物的展现那里,除此之外,无法再做更多。物自身不能说话,即使人们在它身上切开一张嘴。
而在考虑展现的过程中,我们还一直忽视着观者这一重要角色。观者就是体验者,物最终需要被他所感觉到。
如果我们想让一个人感觉到一个石锤的内容,我们可以尝试把我们的研究告诉他,给他看文章,告诉他挖掘的细节,给他看图片,看纪录片,带他到博物馆里让他看一看……我们已经做了这么多,最后,带他去体会体会那个石锤吧!让他在受限的条件中尝试制作,然后给予指导;让他用那个锤子敲一敲什么,敲上一个小时,让他体会到挥舞锤子的力度的感觉,让他感受石锤在使用的时候的感觉,给他一堆物:脆的、硬的、软的,看看他能用这个锤子做些什么……
我们也许能够借助实验考古学,往实验考古学实践中引入什么暑期班来实现这件事。如果我们要展示的是古迹,甚至,某种古代生活,那么事情还会难得多。最理想的情形是:提供一个考古学构拟的田野,让观者像人类学家一样住进去观察。唯有连贯而系统的体验,才能拓展出内容的深度。(此外,构拟田野本身,也先行要求着深度研究,难!)
另一方面,我们可能还要给观者介绍一些观察的原则,因为物自身不说话,无论我们用什么样的手段来展示物,观者还是必须运用一定的方法去感知,去体验,才能把物的内容给释放出来。
最后,我们要知道我们研究的限度,不要僭越。切身体验总是对对象的体验,对象在此,总是应该有一席之地,当它被其他因素挤出去后,关系就变异了。
我们不能轻易地把某种物的属性当成物自身,在解说的时候也得极力避免制造出一种属性挤占了物自身的位置。保持物自身的空间:在适当的时刻全身而退。
在这里,感觉并非一种消耗品,对物的亲身体验不是一种“啊,我碰到它,于是我体验过它了”的过程。也许我们应该树立这样一种意识:体验乃是一种永恒的实践。
作为考古成果的物,它本身不是一个欲望的提供者,不是一种消耗品,而是我们对存在者的某种揭示,我们把它找出来 ,我们尝试理解它,然后,让它自立地站在那里,保持它自身。在留出了这样的余地之后,我们把古物作为古物保持在哪里,我们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与之交流,不断拓展理解的深度,一种关系在这种过程中不断建立着——这强化着我们的体验。
归根结底,我们去了解物的内容,却也是为了避免对它的遗忘。这个考古成果的展出,既是一种作品的表出,又是对物的一种保护。物自己的被遗忘对物自身是毫无亏损,但对人来说,特别是对终有一死的、不断尝试记得自己的人来说——它总是一种未知的遗憾,伴随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失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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