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自我”的不存在,所以他们在情与爱的冲突中很容易走极端;要么他们是太“自我”,眼中只有自己没有他人,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只懂得发泄自己的欲望,不懂得考虑对方的感受,换位思考的能力几乎为零;要么他们是完全没有“自我”,喜欢一个人,追求一个人,可以五年,十年,甚至是二十年,把大好的青春浪费在一个对自己毫无感觉的人身上……他们属于典型的情感世界里的“魔鬼”与”傻子“
1、他们喜欢一个人,只懂得发泄自己的欲望,不懂得考虑他人的感受……
2、他们喜欢一个人就是追追追,追不到就是删删删……
他们不明白恋人与陌生人之间还有一个中间选项:朋友!
PS:也要明白有些时候做不成恋人,那是连朋友也是做不成的!恋人和陌生人之间确实有一个中间选项:朋友,但仅限于欲望没有打开的时候……所谓的恋爱高手,是不会轻易地喜欢上一个人的,更不会傻乎乎将一个人纳入长期关系,他们深知一旦将一个人纳入长期关系(欲望打开了),两个人也就只能要么是恋人,要么是陌生人了……要知道世间还没有几个人做得到: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当初的深爱的人,入了他人怀,成了别人的男人/女人。
懂得了所谓的“欲擒故纵”,确实一定程度上让所谓的爱情有一个好的开始,但后期随着情感的加深,不自觉地他们还是会过早的陷进去……一方面是过早的把喜欢当成爱情,需求不对等,另一方面则是出于安全感的缺乏,甚至是内心的空洞,不自觉地他们异常的能“作”,相应的“感情”自然得不得不半道而夭……
他们渐渐明白:一见钟情钟的往往不是情,而只是一副美好的皮囊!
他们渐渐明白:喜欢是建立在了解的基础之上的,爱更是建立在喜欢之上,更深层次的情感依赖。
真正的喜欢是建立在了解的基础之上的,是知对方过去,晓对方想要的未来,是了解彼此的三观,亲朋与好友……是建立一定时间相处之上产生的情感依赖。
何又为爱呢?爱是建立在喜欢之上更为深层次的情感依赖,是见识过对方真实的样子之后依然觉得在一起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是人性的光辉和美好,是豪情:是你若不离不弃,我便生死相依。
基于浅层次的交往,我们所能了解的只是对方的表面,基于表面的伪装所产生的“爱情”,顶多只是一种自我麻痹……你口中的“爱情”真可笑。
好感是“一对多”,喜欢亦是“一对多”,爱情却是“一对一”。
追求爱情就是追求更好的自己:勇敢、淡定、大方又热情!
追求爱情,与其说是在追求对方,不如说是在追求更好的自己:勇敢、淡定、大方又热情。为什么我要追求你呢,一方面是因为简单的”荷尔蒙“刺激,我喜欢你啊,更重要还有另一方面的原因是因为:我需要表达我自己”。 我喜欢你,我追求你,那是我的自由,与你无关……“追求你”,那只不过是有关于我自己的表达,我只是偶尔在不困扰你的前提下,时不时的露个脸,卖个萌,发个笑脸……人有需求很正常,问题的关键是你要看得起自己的需求,只要在不冒犯对方的前提下,向一个勇士一样向对方伸出爱的橄榄枝,不管我的身份那么低微,哪怕悬殊到你是白雪公主,我只是不起眼的青蛙,我都不觉得那是一种问题。
广西偷电瓶事件:
身处牢笼之中却又感受不到丝毫的牢笼束缚,可许多人身虽不在牢笼之中却被无处不在的牢笼所束缚。采访持续了几分钟,我却看了许多遍。用所谓的世俗的标准看待,他就是一个十足的loser,可从人生自由与安宁的角度而言,他却又是一个绝对的灵魂级的人物。
人世之道,基础的基础就是见自己:
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我那一瓢最甜。
我坚信,只要我足够勇敢,只要我有梦敢于追,有爱敢于逐,哪怕我会走一些弯路,我也相信终究我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从另外一个角度而言,我现在当然可以因为对你有好感,喜欢你,去追求你啊……这是居于自我表达,自我价值的认同。可如果有一天,我们在一起了,可处着处着,我们却发现我们彼此不像当初那么开心,你的爱情成了我幸福的阻碍,你变了,你不再是我当初认识的那个人……居于自我表达,及自我价值的认同,我当然也会离开你,去寻找属于我自己的幸福。如此追求你是因为自我表达,离开你也是因为自我表达……我不依托你,又或者依托于某个具体的人赋予价值,既如此:我喜欢你,追求你,又与你何干呢?
我们努力的目标不是和谁在一起,成为谁的男朋友女朋友,我们努力的目标是,无论和谁在一起,我们都不会在抛弃自我价值的前提下,给这段关系带来舒适和愉悦。如果你能真正的理解这一点你会发现:喜欢一个人追就追了,表白就表白了,对方有什么样的反应,真的跟我们自己没有多大的关系!喜欢一个人我追求得坦坦荡荡,不得已而分开的时候,我也潇潇洒洒……
但无论如何:没有人可以质疑你生而为人的价值,你自己也不可以;杀不死你的,使你更强大,黑夜给了你黑色的眼睛,是给你用来寻找光明的,不信命,才是你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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