鲲鹏学习第一课:
2022/7/17 9:00-11:30
作为一个到保险公司工作了近三年的业务员,看到我身边的伙伴,因为在鲲鹏的学习业绩翻了几番,所以非常期待这一次的学习,毕竟也是自己结束了多年的实体店之后,准备在保险业大干一场的开始。
虽然有点遗憾这次学习是在线上进行,但是感谢我们的老大健哥在酒店开了一间房,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环境,把我们几个卓越部伙伴聚在一起共同学习。
今天公司的领导刘总,曾总,运用5W3H分析法,进行顾客分析、市场需求分析,解决计划编制的结构问题、方向问题、执行力问题。给我们介绍了行业的发展前景,树立了行业的发展信心,让我们更坚定的在这个行业深耕下去。
戴经理讲了多个小故事,给我们提供了讲寿功的素材。
戴经理提到的一点,劳动法第40条,这一条必须背下来。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给自己一个5年的时间,这5年里我是否成长了,就看我和谁在一起,听过什么样的课,读了哪些不一样的书。
我相信我在卓越部,在太保会成长得越来越好,收获一个幸福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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