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离婚和继承
字数: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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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读书日更Day202-《民法典》
001 关于离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个人理解:我想没有人结婚是为了离婚,但是生活不是童话故事,王子和公主进入婚姻后 不是故事的结束,而是一段漫长旅途的开始,在这个旅途中总是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摩擦,不如意,不顺心,本来相爱进入婚姻的两个人,走着走着就走不下去了……
没有到最后的原因有很多,有个人的,有原生家庭的,有彼此之间的,也有来自社会的,记得有句台词是这样说的,幸福的婚姻都是一样的,不幸福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
摆在眼前的统计数据告诉我们,结婚率在逐年下降,离婚率逐年上升,国家当然也看到这种情况,为了降低离婚率,在新的民法典中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在提交离婚申请 后30天内 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申请撤回,以及如果过了30天 双方没有一同去办理手续,默认为撤销离婚申请。
自己从没想过自己会经历离婚这件事,感觉自己对婚姻很努力,很认真,很期待,可它就这样发生了……
一个人在破碎与黑暗中低沉了很久,远离了人群,把自己活成了一座孤岛。
时间不说话,但悄悄地影响与改变了所有人。辅导老师,牧者,JH弟兄姐妹,以及新认识的小伙伴都在发挥影响,是这些影响的合力帮助自己学会了接受,并直面这个现实,然后跨过去,带着对未来的盼望,开始新的生活。
每一个小家和睦幸福,这个国家才会和睦幸福,所以,记下这一点只是想提醒自己,为了自己的幸福,要努力的学习沟通与相处的功课,不断提升自己,不论如何,要认真寻找,真诚对待,期待每个人都能寻找到彼此喜欢的另一半。
002 关于继承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个人理解:这一部分主要是科普,了解一下新规里的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第一顺序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不继承。
还有了解到这次的民法典扩大了继承的范围,本来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是现实生活中会有遇到 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都不在了的情况,按照以前的继承法条款,没有法定继承人 财产就收归国家所有了。
而民法典增加了代位继承,就是在第二顺序的继承人都不在了的情况下,像兄弟姐妹的子女是可以继承 其法定继承的部分,使得人们的财产可以继续在 其亲人间留存。
我们都希望一切的事情都顺顺利利的,但我们也明白,事情不可能都如我们所愿。
我们希望健康,这却不妨碍我们备一些感冒药和退烧药等以防万一。了解民法典的知识就是这样,比如学习了继承法,等到自己时日不多的时候,就可以提前立一份遗嘱,可能就能避免身后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一切平安!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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