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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身箴言(26)

修身箴言(26)

作者: 快乐大拙 | 来源:发表于2024-09-25 06:34 被阅读0次

    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诗序》

    【译文】提出批评意见的人,是没有罪过的。听到别人的批评意见要仔细反省自己,有错就改正,无错就当作是别人给自己的劝告。

    感悟: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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