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底已正式离职了,董事长提出让做临时工,我应允了,随后我拿出《兼职合同》请他签字。可他说因央企的规定,我无法给你签合同,而且公司已经清算注销了,无法以发工资的形式给你,但是我会想办法的,你放心。
我心下一凛,只觉不靠谱。7月初,董事长又把我叫回了一趟公司,我本可以拒绝的,但最后我还是去了,又把工作重新交接了一遍。
今天午休时,刚要睡着,董事长又打电话来了,说没有怨气是不可能的,而且董事长问我的问题又是之前已经交接过的,但我还是压制住内心的不满,再次解答。
他提出视频一下,连线指导。我以在外面试为理由拒绝了。因为自己确实当时也不方便。
就当自己日行一善吧。能解答的就尽量解答,最好不要带着抱怨去做事情,最后也是伤人伤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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