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起阿信的一首歌《离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想起,大概此文章要献给曾经很亲密的某某。
记得先前看一篇文章,上面写着: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人还未远行先听离歌。其实当时根本不知道是为什么!现在大概明白了。记得最初相遇,他给我的感觉是不谙世事的高中生。就是有几分姿色。后来才明白那只不过是表像。
后来的日子里的相处,才发现他软弱的外表里藏着的灵魂其实是很强大的毁灭感。而那时我单纯的很,竟被外表迷惑了。
有时候男人呢!外表光鲜亮丽,说着安慰关心的话,其实内心里不知道将你意淫了好多次。看着你的时候,脑袋里其实想的是你脱光了以后站在他面前的样子。
我曾记得他与另一个同事一起的时候,嘴巴里说出来的,和行动做着的,其实并不完全一样!比如他口口声声说要照顾你,可直到你病好了都没有出现。这大概是爱和不爱的区别!
爱和不爱是什么区别?爱是温暖幸福快乐,而不爱是痛苦沮丧。这两者肩并肩行走,形影不离。我从不相信会有永恒的爱或者永恒的恨,只不过在最需要的时候,他出现了,这样便是爱,而不出现就是不爱,或者需要的时候另一个人出现了,那另一个人的爱就是爱。
我在每一次初醒的时候都会问自己身处何方,今日要做哪些事情,后来发现,其实根本就是原处,所要做的事依旧是以往要做的事。正如,今日我必须写这一篇文章来打发某某一样。
说离婚的时候我们都很潇洒,一别两宽各自生欢,曾以为的结局都成了别人的。我不曾调教他,也不曾对他有要求。以前在一起的时候他的金钱方面我总会问他哪里来的,他总说黄河之水天上来,那时我不懂。现在才明白那些钱从何处来。爱情这两个字,真的想狗皮膏药,贴上去温暖一会儿,撕下来能叫人的皮痛上个天把。好在,我现在已经和以往不同了。
我从不计较过去,但遇到他突然就想计较一下过去了,那些他对得起我的,对不起我的。都在脑中过一遍,下一任我大概会少些伤害,多些自爱。
我从不知道我想要什么,从来喜欢都是临时起意,从来爱都是一眼就看见,后来就沦陷,从来都是不要了就胡乱扔。就像爱一个人,不要了,以前的种种都不去计较了一样,不计较就不会被捆绑,就越容易得到自由。
让人遗憾的是,我和他终究没有走下去,到白头到老的那一天。这个标题其实不是我起的,而是他应该对我说的。
记得以前在他车里的时候,他放的那首歌《差不多先生》,说完再见就远行吧!这支笔为你写下最后一首你想对我唱的歌。
对不起,你我要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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