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刘鑫事件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人们的轰炸机一样的批评也逐渐落下帷幕。我没有在第一时间发表我的看法,并不是我没有看法,而是我觉得先让子弹飞一会。现在,这颗子弹非得差不多了,几乎成了强弩之末。
其实大家的声音,对此件事情的看法,没有什么新鲜的,不出所料,又是一些道德感爆棚,冲着别人高喊道德的嗷嗷之声。无非是把之前骂警察摔小孩、幼儿园阿姨打孩子等的词汇再原封不动地加在刘鑫的身上而已。
纵观事件始末,刘鑫之所以被人诟病的焦点是其母亲那句:江歌短命。这句不太理智的话让他们母子吃尽了苦头,收获了无比严重的后果。其次就是,刘鑫本人没有站出来表示对江歌勇斗歹徒救自己的英勇行为进行赞扬和对死者的愧疚。如果刘鑫母亲没有说那句不理智的话,如果刘鑫在案发之后,在网络上或者别的什么媒体上,能够做到痛哭流涕,痛斥杀人犯的丧尽天良,对江歌救自己的英勇行为称赞颂扬一番,结果大不一样。人们也就没有了表现自己道德高尚的机会了。人们想看到的是刘鑫的痛哭流涕和感恩忏悔,人们需要这些廉价的佐料来填补自己单调无聊的生活。可是刘鑫没有这样做,这就犯了天下之大不韪的罪过。
这种极端的道德绑架的思维模式,这种肤浅的婴儿般表现欲望,实实在在源于我们数十年中失败的道德教育。这种教育,不切实际地避开人类求生欲望的基本心理状态,抛开贪生怕死的正常人性,一味灌输为什么献身,舍生救人,舍己为人等空泛的理想主义教育。这能不出问题吗?出了事,人们马上会用这些奋不顾生的崇高道德来要求别人的。唯独不会想到,自己也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这时候,没有人反省自己。
把生命不当回事的宣传是很要命的,从小就被灌输的刘文学、刘学宝、金训华、赖宁等,都是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奋勇斗敌人或者抢救国家的财产。宣扬这些东西其实没有什么真正的意义和价值,很少能让人能在遇到类似事件后产生学习他们的忘我精神去舍生救人的效果,仅仅是,在人们看到别人发生需要勇斗歹徒或者舍生救人的时候,要求别人这么做,用已经受过的教育要求别人。如果别人做不到,就雷霆万钧势如破竹对其实行道德轰炸。
我们现在来看看案发后刘鑫的所作所为,其实作为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并没有太让人不能忍受怒不可揭的言论和行为。如果这件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你会怎么做。这样一想,你就不会太过冲动了。刘鑫在案发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一直在协助警方办案,录口供、取证。这些都需要时间和精力。警察是要证据的,不会因为情感而做事。这里面有很多繁琐的过程需要当事人的配合。而这些取证和办案的进程又是需要保密,不便于公开媒体,因此,被人误解为出事后躲起来销声匿迹等等。在此期间,江歌的母亲奋力寻找刘鑫下落,找不到就恼羞成怒公布其个人信息,引发廉价网民的对其的谩骂和声讨,这才是不道德的事,甚至犯法。
作为英雄人物,刘鑫是不够资格;但是作为普通人,刘鑫已经做得很好了。不要再谩骂了,你们真的比她强不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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