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读者接受的重构性质] 这一点,英国美学家休谟有一段很好的论述。他在论述审美趣味(鉴赏或审美的能力)和理智的区别时说:「理智传运真和伪的知识,趣味则产生美与丑和善与恶的情感。前者按照事物在自然中的实在情况去认识事物,不增也不减;后者却具有一种制作的功能,用从心情借来的色彩去渲染一切自然事物,在一种意义上形成一种新的创造」。「用从心情借来的色彩去渲染一切自然事物」,是对读者接受的重构性的一种形象的说明。
-- 唐德胜 / 广州大学人文学院
从心情借来的色彩去渲染-- 读者接受的重构性质伸延阅读:
唐德胜 (1997)。〈中国古代艺术接受主体重构论〉,《广州师院学报》(社科版) (广东,广州),1997年第2期;在线阅读 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网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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