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在票据丧失时,可以采用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和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的方式进行票据权利的保全,这些方式本意是在遗失或损毁票据的情况下维护持票人的票据权利。
但却有一些人,在票据没有丢失或者损坏的情况下,利用这些程序恶意挂失票据,让票据被除权,以达成他们的目的。
那么怎么来判断恶意挂失?被发现恶意挂失要接受什么样的处罚?遇到恶意挂失又该怎么办呢?佰万君有话说了。
1.什么是恶意挂失?
银行承兑汇票恶意挂失是指,持票人没有丢失承兑汇票,谎称丢失,然后向银行挂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票据在被盗、被抢、被毁、丧失的时候才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实践中最常见的恶意挂失止付主要有如下情形:
(1)将银行承兑汇票交付给他人用于贴现,由于没有获得贴现款,于是谎称票据丢失恶意挂失;
(2)将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后手之后,与后手发生纠纷,于是谎称丢失恶意挂失;
(3)纯粹基于骗钱的目的,故意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后恶意挂失止付,试图通过挂失再次取得票款。
2.恶意挂失要接受什么处罚?
公示催告程序作为银行承兑汇票权利人丧失票据后的法定补救手段,也是维护交易安全和诉讼秩序的重要手段,若恶意挂失银行承兑汇票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 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恶意挂失并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的, 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银行承兑汇票被恶意挂失怎么办?
(1)如果手中持有的票据被人恶意挂失止付,申请公示催告,就要及时向法院递交《票据权利申报书》,从而终结公示催告,阻止恶意挂失止付成功。
(2)如果恶意挂失止付成功,应取得银行拒绝付款的证明材料,尽快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佰万君提示:
拿到银行承兑汇票后,一定要及时向银行查询票据是否正常,一旦发现汇票有问题,应该马上向法院申报自己的权利,谨防恶意挂失人因为挂失而损害了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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