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事件里面冯鑫又做了公司回购,又做了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又他妈的是法人。这个事情里面啊,他已经把所有的风险都担自己身上了。但是在这也说了,这也只是商业上的风险。法律性风险是他可能在融8个亿的时候,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了。其实你只要安分守己,一切都按照协议条款去做,那么最后你无非就亏点钱嘛,对吧,你人不会有事。但是你明显的去触犯了国家法律,那么你个人就会出事。
我一般把风险分为三个层面,第一个风险就是法律风险、这是每个人做人的根本和底线。就我无论做什么事情,首先不能够有法律风险,对吧。人这一辈子最宝贵的就是生命和自由嘛,不然你赚再多的钱也没用对吧,就尽量不要去触犯法律。第二个风险,我们才称之为业务风险。也就是说,这个事情法律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你去做这个事可能做不成对吧。那这个就是业务风险。业务风险是可以通过各自的业务能力去衡量去评估的嘛。业务风险是每一个在市场上从事业务的人必须所承担的风险。第三个是声誉风险,你看他的这个事吧也不会有法律问题,也是能赚钱,但是你可能会带来一个不好的结果,就是声誉风险。你赚了钱没触犯法律,但是也没人能说什么,就是他妈的口碑太差。就是很多人过去赚的都是声誉风险的钱,很多啊。但我觉得我个人感觉这个取决于每个人的价值观。我也曾经说过,声誉要和这个盈利成本挂钩,一定是取决于诚信的对价是多少,你无条件的诚信,我觉得也不现实,对吧。可以参考当年的支付宝案例。我一直说的一个观点就是:一个人他越有钱,他的面子成本越高,越不会违约,所以要首先和有钱人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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