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就是个例与概率的问题。比如说我走在马路上,要小心各个方向上开来的车,这时经常一辆车开得很奇怪,不按套路出牌,我就会特意留意一下司机,一般很奇怪的女司机占了大部分,所以当我发现车上是女司机的时候我就会格外小心,更有甚者当被她们的奇怪行为“打扰”,我还会抱怨,真不应该让女司机开车。但转念一想就算女司机奇怪的概率比男的大,我也不应该抱有此种偏见,概率是概率,但个体是个体,每个人奇怪不奇怪的情况是确定的(这个不准确,但为了清楚说明,就当是确定的吧)。其实现实中总会遇到这样的尴尬,我们不应该有各种偏见,这会限制我们的思维,但是我们又不能忽略概率,因为用概率去判断事情也是十分有效。今天看了一篇雾满拦江老师写的你要在最好的年纪,活得无可替代。文章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5岁的美国小姑娘给非洲人民捐献蚊帐改变世界的故事,另一个是日本人安藤百福在三次创业失败后48岁时发明了方便面而取得了巨大成功,文章说任何时候都是你最好的时刻,你要动手成长,向成功迈进,改变世界最好就是从现在做起。文章当然写得很好,事例也很鼓舞人心,道理我也认同,很多事情就是拖拖拖,找各种借口,最后一生碌碌无为,现在动手很重要。但真是这样吗?立马动手的人有多少会成功呢?概率是多少,文章就说了两个例子,那没列举的呢?会不会是幸存者偏见?但再次反过来想,是不是大家因为你相信了概率,没有立刻采取行动,反而失去了变得特殊的机会,掉入了俄狄浦斯的悲剧。到底如何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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