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创1:26-27)
读这句经文最初的理解是,这里神的形象是指抽象意义上的神的品性,包括圣洁和公义。所以人和动物相比,在未堕落之前,存在圣洁公义等美好的品性。或换句话说,人之所以有一切的美好品性,这都是因为神按照祂的形象创造我们。我的理解仅限于此。
然而看完Paul Brand和Philip Yancey 所著的《神的形象》这本书之后,我收获了对这句经文更多的认识。
Paul Brand 是一名著名外科医生,受到上帝呼召后,在印度治疗麻风病人。他从医生和基督徒的角度,把人体的奥妙和属灵的真理结合在一起,与Philip Yancey一同写作了《神的杰作》和《神的形象》,非常富有启发性。Philip Yancey的《灵魂幸存者》有过对班德医生的详细介绍。
我自己是一名科研工作者,研究神经生物学,也常常感叹生命创造的奇妙。而班德医生站在圣经角度,详细考察人体各种运作方式与基督身体运作方式的统一性,实在耳目一新。以血为例,我看到的是血液是生命存在的根本。即便人类体外培养各种各样的细胞,这些细胞绝对不可能离开血液成分而存活。所以圣经有句话说,血是生命。而班德医生通过血液,让我们进一步理解为何耶稣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这样倒胃口的话来以及其他。
以下是一些书摘。
物质主义者最大的错误,就是把限制生命之物当作生命的本身(托尔斯泰)。
1 从怕血到学医的转变
我见到这位太太不到一个小时,然而这次经历(失血过度后输血活过来)却改变了我的一生。我见到一个神迹,一具死尸复活,就如夏娃被造,有气吹进她体内,使她活了过来。
2 喝我的血?!
想想看,耶稣既然知道这类话对得罪人,他又何必偏要去说呢?他为何不用一个更适合犹太人的譬喻呢?如果他改说:“吃我的肉,流我的血”或者“吃我的肉,洒我的血”,那就不至于得罪人了(犹太人严禁吃血)。但是他若这样说,听的人就不会真正明白耶稣想要表达的意思。所以耶稣说,“喝我的血”。
耶稣这样说,不是故意要开罪谁,而是想要把血的标记更有力的表达出来。上帝对挪亚说,你如喝了羊的血,羊的生命就进入到你里面,所以不可喝。换句话说,耶稣似乎要告诉众人,你如喝我的血,我的生命就进到你里面——喝吧!因此我相信,圣餐的意思不仅是要纪念耶稣过去的死,更应认识他现在是活的,没有他生命的供养,我们都不能活下去。
3 血和洁净
你如真愿意领悟血的洁净作用,不妨做个简单的实验。将一副血压计的袖带捆在你膀臂上,阻住臂上的血液流通。。。头几分钟一切都很平常,肌肉收缩自如,之后便会感觉软弱下来,大约做了十下之后(握拳再放开的动作),几乎毫无警告的,你会感到一阵激烈的阵痛,肌肉大大的抽筋。你如果还勉强做下去,便可能痛的大叫出来。当你松开捆绑膀臂上的袖带后,血会涌入你疼痛的膀臂里,肌肉立刻得到松弛,感到异常舒服。这个实验虽然很痛,但为要体验那一刻间得到解脱的奇妙经验,倒是值得一试。
就生理学而言,你所经历的正是血所具有的洁净能力。那个痛是因为手臂血液不通,而你却偏要肌肉运动之故。当肌肉将氧气转化为动能时,会产生某些废物,他们通常是跟血液立即被冲走了。但因为血流减少,废物就累积在细胞中,因而不出几分钟,你就感到毒素所引起的痛苦。
4 血和胜过
我小时候因为看到双亲用简单的种痘方式,而亲身体验到靠人传给人的那种方法多么有效。由于痘苗不多,又无冷冻设备,所以我父母用的是与地巴米相同的方法:差人将从种过痘之人身上取下的疫苗,从山路上跑着从来,父亲打开那宝贵的淋巴液,开始为等候的人接种。日后,从每一个发炎的膀子中所抽到的淋巴液,又可以给另外10个人接种,这10个人的淋巴液又可以给100人用。。。
了解血的这种互用的特性,我就能了解圣经中那个一度很困惑我的名词——“胜过”。使徒约翰在启示录中见到个异象,形容善恶两军的大战。撒旦被摔在地上,胜利属于那进入永生的人。经上记着说“弟兄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启12:11)
5 沟通
当我在各种各样的文化背景的人群中工作的时候,我也不得不改变我的语言来迁就他们。我在塔米想一个用功的学生解释电子显微镜的用途时,用的也是类比的方法,用他们能懂的概念来解释。。。
上帝与人沟通,岂不会遇到同样的困难吗?无限的上帝如何向有限的人表达自己呢?。。。耶稣被称为神的道是很恰当的。无限的,不变的,表现不出来的神,取了人的样式出现在人间,上帝用人最能听的清楚的一种方法对人说话,就是他自己变成一个人,“住在我们中间。”
6 建立新的联系
作为一个外科医生,我有时不得不切断病人的一些通路,以便建立起新的联系。例如,为了美容,我要为麻风病患者做条新的眉毛。我会把头皮割下一小条,通到前额下面,直到眉毛的位置。因为它还连在头皮原来的神经及血管上,所以病人的眉毛,仍然“感觉”到是头皮的一部分。假如有一只苍蝇爬在这个眉毛上,病人很可能立即拍一下自己的头顶。。。
移植无名指的肌腱到大拇指上也是如此,一开始大脑的命令是向无名指发出的。如果我说,动动大拇指,病人不会有动静。我若说,好,动动无名指吧,大拇指立刻会翘起来。
慢慢地,病人需要训练自己的脑子,将一切从无名指来的感觉,转化为大拇指的动作。这可能需要好几个月的训练,才能灵活运用。有些过了40岁的人,可能永远也学不会。
大拇指的细胞,需要努力从头脑接受一套新的命令。这个情形使我明了,为何保罗吩咐我们,应该要“心意更新而变化”。他要求众肢体,我们这些在基督身体里的细胞,学习“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我认为更新的过程,就是要在细胞与首脑之间,即上行与下行的纤维中,培养出平滑稳定的传递之流。借着效法基督为我们所立下的榜样,并且与他建立关系,我就是在学以基督的心为心。我见过上千个病人肉体更新的过程,也见过许多基督徒,如何在灵性中经历过同样的更新。
7 痛与自由
一位麻风病患者,双手裹慢纱布(因为失去痛觉,双手被老鼠咬过,被烧过等)。当他来看我,让我慢慢解开纱布的时候,不仅哭了起来。说老实话,我也同他一道哭了。他向我诉苦说“我感觉完全失去了自由”。然后他问了我一句话,我至今还记得。他问我说,“我若不晓得痛,怎么能有自由呢?”(猜测他因为没有痛觉,什么都不敢做,以防受到伤害)
8 痛与关心
有人问约翰卫斯理的母亲,“你十一个儿女中,最喜欢哪一个?”问的很傻,她却回答的有智慧,她说:“哪一个生病了,我就最关心他,直到他痊愈;哪一个出门在外,我就最关心,直到他平安回家”我相信这正是上帝对这痛苦世界的态度。他能感到世人的痛苦;你感到没有?上帝给约西亚王一生所下的结语是,“他为困苦和穷乏人伸冤,那时就得了喜乐。”然后又意味深长的加上了一句:“认识我不在乎此么?”(耶利米书22:16)
今天我听到许多人呼喊,要教会合一;因为世人见到我们最大的失败,就是教会之分门别类。于是到处有呼吁宗派与宗派要联合。。。依我对人体神经系统的经验而论,我倒想提议另一种合一:根据痛感来联合。
基督肢体的痛楚,有的呼声甚大,而且持续不断。以至于我们不得不对他们有所反应。然而我更关心的是远方边哨的呼痛声也就是他身体手足的末梢所发出的声音。多少时候我们不关心他们喊痛。我一生行过多次切除手术,大多是因为那手或足沉默了,不再报痛了。基督身体中的众肢体也是如此。有的在痛,我却从来没有感觉到,因为神经原有的连接线已经被切断,或者能够传达警觉的神经腱被切断了。它们虽痛,却是沉默的,基督身体的其他部分也就不再注意它了。
9 手上存留的敏感区
有一个麻风病患者,他的手不像其他患者,而是完好无损,引起了我们大大的好奇。我们注意到,他是先用手的侧边接触东西,像狗用鼻子嗅东西一样,他在端起一杯热水前,总是先用有感觉的那地方试试烫不烫才去端。。。原来他手上原来一块长痣的地方,没有被麻风杆菌所感染。这么一块有感觉的地方,就能保护他整只手。
当教会越大,组织越大,我祈求能有类似一个敏感的小块儿。我们必须指望先知们,无论是借着话语,讲道或者艺术的形式,将受苦之人的痛苦表达出来,唤起我们的注意。
10 上帝之痛
中文很美,能把爱与痛两种观念合成一个感人的记号。它表现出最高的爱,象征又爱又痛。两者在顶上连在一起,故称“疼爱”。因此妈妈疼爱孩子,就为孩子把整个人都付上了。上帝也是如此,以至于虚己降世为人,将他对所造的人的疼爱表露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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