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五日,王阳明上《疏通盐法疏》,称两广盗匪正准备大动,宜及早乘虚而入,故请准许向盐商抽取什一税,既不扰民,又可充实军费。同时写信给王琼,恳请他从中促成。
七月十五日,王阳明再上《议调用三省夹攻官兵》,要求朝廷下令,命九江府知府汪隶、吉安府知府伍文定、汀州府知府唐淳、程乡县知县张戬、抚州府东乡县知县黄堂、建昌府新城县知县黄文鸑、袁州府萍乡县知县高桂、吉安府龙泉县知县陈允谐等听从自己调度指挥,如有违抗推托,许以军法从事。
七月十六日,圣旨终于下达,命左佥都御史王守仁巡抚南、赣、汀、漳,提督军务,给符帜,俾便宜行事。
兵部下文《爲申明赏罚以励人心事》,申明王阳明职权:给与旗牌应用,以振军威;一应军马钱粮事宜,径自便宜区画;文职五品以下,武职三品以下,径自拏问发落;所部官军,若在军前违期逗遛退缩者,俱听以军法从事;生擒盗贼,审问明白,可以斩首示众;升赏事宜,听本处兵备副使会同该道守巡官,实时纪验明白,备行江西按察司,议拟升赏。
王阳明接收钦给旗牌八面。镇守太监毕真企图充任王阳明的监军,被王琼上奏及时阻止。
八月,旱稻将熟,两广盗匪计划出兵抢收,于是大修战具,出兵攻打南康、南安县城,王阳明早有部署防备,击败了攻城匪徒。
九月十一日,朝廷敕谕发到各地,着听王阳明提督军务。
九月中旬,王阳明制定三省夹剿方略。当时两广狼兵(当地土司武装)刚刚班师,重新集结需要时间,如果湖广、江西官军集结而不动,势必引起匪徒警觉。
故王阳明决定,第一步先集结湘赣官军夹击赣州上饶境内的匪巢,同时安抚乐昌之匪徒,避免其出兵援助。等战斗任务完成,估计狼兵集结也差不多了。第二步,联合湖广、两广部队夹击江西境内和两广韶关乐昌地界的匪巢,江西部队休整待命,以麻痹敌人;龙川之贼相距遥远,必不疑官军会来攻打自己;第三步,班师之际,合两广、江西之兵,突袭惠州龙川之贼。
王阳明发布《告谕浰头巢贼》,利用心理战,分化瓦解乐昌地区匪军的战斗意志。
十月,针对汀州上杭之役,朝廷下旨犒赏,王阳明官升一级,获奖白银二十两,丝织面料两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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