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发生在印度孟买的故事。
贾马尔与哥哥萨利姆幼失所怙,在孟买贫民窟相依为命长大。没有人会预料得到,在他18岁的这一天,一档名为《谁能成为百万富翁》的有奖问答真人秀会改变他的一生。
这是一档吸引了全印度民众关注的节目。台上台下的观众全都屏住呼吸,静静等待这个一路过关斩将,距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的男孩,只要他正确回答出主持人的最后一道问题,就可以拿走2000万卢比的巨额大奖。
事实上,此时的贾马尔还有另外一个选择,放弃最后一道题,直接拿走现在所得的奖金。因为最后这道题只要他答错了,之前拿到的1000万卢比奖金将会全部化为乌有。
面对主持人的追问,贾马尔沉默了。他不知道的是,当萨利姆在电视机前看到这一幕,轻轻说了一句:“他永远都不会放弃。”
阴险狡诈的主持人不相信一个贫民窟长大的男孩会有同自己一样的好运气(他本人正是通过这档节目而一夜暴富)。在几次诱导错误答案未果后,以怀疑贾马尔在答题过程中作弊为由报了警。
一个一无所有、贫民窟长大的孩子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舞弊?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贾马尔艰难回忆起了自己与哥哥和拉媞卡的过往。
他对警方缓缓讲述着他与哥哥如何在贫民窟过着每一天朝不保夕的日子,他们在公路上和火车上像过街老鼠一样在夹缝中求生存,他们为了“保护费”而被迫拿命与黑帮分子斗狠,还有他如何失去了心爱的女孩拉媞卡……
于是,警方终于明白每一道题背后都饱含了他的辛酸过往。一场乌龙过后,他在万众瞩目之下回到了现场,最后一题,会让他如愿拿到2000万卢比奖金,找回昔日恋人拉媞卡吗?彼时已与弟弟反目为仇,沦为黑帮老大马仔的萨利姆又身在何处?
是不是很熟悉的桥段?没错,这正是2009年击败了布拉德.皮特主演的《本杰明.巴顿奇事》,横扫奥斯卡8项大奖,拿奖拿到手软的印度电影《贫民窟的百万富翁》。
现实中,几乎每个人都曾做过一夜暴富的美梦,可又有几人能够如愿呢?这不是一部温情的影片,它深刻反映了穷人与命运的博弈。
有人感动于处于逆境的贾马尔依然不忘对爱情的坚守,有人看到了共同成长的兄弟情义,有人通过脏乱差的孟买贫民窟看到了触目惊心的真实印度社会缩影。
我时常在想,假如这部电影没有像撕裂伤口一般,把孟买最真实、最丑陋的一面赤裸裸展现给世人,它还能够击败美国人拍的电影,在美国的地界上获得如此傲人的奖项吗?
相对于纽约、伦敦、巴黎、罗马这些知名度较高的欧美城市,国人对孟买这个第三世界国家的城市或许比较陌生。
说来要感谢印度裔美籍作家苏科图.梅塔,正是这位土生土长的孟买人让我们得以从他撰写的调查实录《孟买:欲望丛林》中,全方位、多层次地一窥孟买的多面性。
这座葡萄牙语中“美丽的港湾”是印度经济最发达的城市,最重要的贸易中心和港口城市,拥有全印度最多的富翁和顶尖高等院校,人口密集度仅次于首都新德里。
在这部长达53万字、厚达600多页的皇皇巨著中,以《权力》、《欢娱》、《旅途》三个角度,通过与黑帮杀手、风尘女子和投机政客的近距离接触,细致入微地展示了孟买历史上的大事件与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很庆幸苏科图没有遵从家人的意愿去继承家业,成为一名宝石商。他的家庭在孟买是妥妥的中产阶级,祖辈、父辈都是守望互助的宝石商。在他14岁这一年,远渡重洋去往纽约皇后区求学,在那里却遭遇了异域文化的冲击和种族歧视。
在皇后区杰克逊高地的学校里,白种人当面嘲笑他浑身散发的咖喱气息,对灭绝人性的种族制度未能延续表示出强烈不满,甚至连他印度式的英文发音都成为了同学们的笑料。
归根结底,这是东西方国家文化上的隔阂与不认同,甚至是偏见。而这种根深蒂固的偏见是一个十多岁的孩子无能为力的,他想做的也只是当个逃兵,远离美国,远离纽约,恨不得肋生双翼,飞回他心心念念的故乡孟买。
于是,在他有了两个儿子的许多年后,全家决定回到孟买定居。此时的孟买虽已与当初他离开时有了不小的变化,但人口密度比当初更密集、交通更拥挤,燃气短缺,粪便污染严重,孩子整日生病,医疗条件又很落后,种种的不如意令人焦头烂额,开始想念纽约,终于意识到“故乡永远是他乡”。
此时好在住房问题终于解决,在叔叔的帮助下还算顺利找到了房子,并借婆罗门出身的妻子的光,拿到了吃素的房客才能享受的房租8折优惠。
一年后,全家终于适应了在孟买的生活,孩子的上学问题也得已解决。也有时间来思考,重新看待孟买这座城市,虽然这里办事效率低、生活成本高,空气不好、水质不佳、食品卫生状况堪忧,但这并不妨碍他对孟买那赤诚的爱。正所谓“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看清了生活的真相以后依然热爱它。”
百年间,孟买经历了无数次灾难。大爆炸、大屠杀、连环恐怖袭击、强降雨灾害,以及由印穆宗教冲突导致的印巴分治贻害至今。
三岛由纪夫在其所著《萨德侯爵夫人》中曾说:“你们看见玫瑰,就说美丽,看到蛇,就说恶心。你们不知道,这个世界,玫瑰与蛇本是亲密的朋友,到了夜晚,它们互相转化。蛇面颊鲜红,玫瑰鳞片闪闪。你们看见兔子说可爱,看见狮子说可怕。你们不知道,暴风雨之夜,它们是如何流血,如何相爱。”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事物总有两面性。孟买正是这样一座充满矛盾的城市。贫富两极分化严重,富人区云集,贫民窟遍地。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正如孟买的白天和夜晚,白天养精蓄锐,夜晚流光溢彩。
想象这样一个场景,一个备受黑帮分子青睐、身段曼妙的酒吧舞女,站在燥热的孟买街头,袅袅婷婷地吃着从博卡的铺子买来的瓦达包,这是一种外层用松软香甜的面包胚裹着黄褐色薯饼的印度式汉堡,深受孟买各阶层人士喜爱,一口下去能吃到腰果一样完整的蒜瓣,酥脆的薯饼中和了酸辣的酱料,带有浓郁的葛拉姆马萨拉香味,令人口齿生香,一口下去,浓浓的异域风情扑面而来。
这个舞女的名字叫蒙娜丽莎(化名),是孟买最繁华的蓝宝石酒吧身价最高的舞女。她的经历颇为传奇,在这座欲望交织的丛林有着强烈的象征意义。
在俄版《花花公子》杂志的一位编辑看来,蒙娜丽莎是最能代表印度火辣之美的女人。她身材高挑、乌发如瀑、嘴唇丰厚、颈项修长,有着大大的眼睛和小而微翘的鼻子,天生就应该做电影的女主角。其所到之处,男人眼中无不带着情欲,女人眼中无不充满嫉恨。
表面风光无限的蒙娜丽莎私下却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心酸过往。她从小在孟买的贫民窟长大,“生下她的那个人”(她不愿意用“母亲”这个称谓)也只是个自幼在孤儿院长大的可怜人,她见识浅薄,并不重视这个唯一的女儿,在她十多岁时将她卖入酒吧,又在发现她有钓金龟婿的潜质后,越发贪婪地索求无度。
在她十六岁时,爱上了一个四十出头的电影制片人,这位情场老手在夺取了她的贞操后不久便扬长而去。第二年,又有一个比他小一岁,家族有黑道背景的俊郎少年成为她的情人,他为她背弃家庭,二人终日耳鬓厮磨,但这段感情同样无疾而终。少年离开了家族的庇护等于完全失去了生存能力,只能依靠蒙娜丽莎赚来的钱维持二人的开销,终于,她的耐心耗尽,二人分手。
其后的故事顺理成章。就如同大多数风尘女子一样,蒙娜丽莎再也不相信爱情,她想做的是尽可能让每一个来酒吧的客人都对她产生深深的迷恋。比起患得患失的爱情,她更喜欢那种不常在孟买,偶尔光顾一次的“养父”型的客人,她愿意被他们当妹妹,当女儿一样如珠如宝地宠爱着。正如亦舒的小说《喜宝》中那句:“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那么有很多很多的钱也是好的。”
正如世人所知,孟买市中心的老城区是整个亚洲最大的红灯区之一。这片藏污纳垢之地上生存着无数提供性服务的场所、皮条客和性工作者,其中未成年女孩的比例更是惊人。她们绝大多数来自经济极不发达的偏远地区或农村,通过不同途径,被诱拐、被贩卖、被绑架而来。
她们也曾有过花朵一般含苞初放的年纪,怀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想象着来到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孟买,从此就会改变命运。然而,等待她们的却是比贫民窟的环境更加脏乱差的红灯区,她们只能日复一日强颜欢笑,在金字塔的最底层苟活着,梦想着改变命运的那一天。
与她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孟买富人区那些或自信张扬、或知性优雅、或颜值出众的富家女。她们是出生在终点线的赢家,所谓“财帛动人心”,只因这世界所有肉眼可见的美好闻起来都是金钱的味道……
写在文末:
这是一部令人读罢感慨万千的调查实录。书中深刻揭露了各阶层孟买人的真实生活。犹记当年追《生活大爆炸》时,极度龟毛、极度洁癖的Sheldon总是无端对来自印度新德里的富家子弟、天体物理学博士Raj横加嘲讽,他的蜜糖色皮肤、他那不喝酒就不能与女人说话的毛病、他的印度教信仰、他的饮食习惯(牛在印度是神明一般的存在,印度教严禁教徒食用牛肉,但Raj却是狂热的牛肉汉堡爱好者),甚至第三世界人民的卫生习惯,这些全都成为了Sheldon嘲弄Raj的理由。
还有在Raj因过去的六个月中浪费了大学提供的基金,研究成果却一事无成而惴惴不安,担心会被遣返回印度时曾说:“求你们别送我回印度去,那里太拥挤了,整个国家像一场无止境的动漫大会一样,除了每个人穿着相同的装束,印度人装。我爱这个国家,这里有棒球、自由、和一大堆病态的肥胖人士,从加利福尼亚到纽约,我都算是“洋基歌”的忠实粉丝。这里充满了……自由。”
如果你爱一个人就送她去孟买,因为这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就她去孟买,因为这里是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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