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周日的午后,在距离市中心50公里的地方,有个独居的老妇人被杀害在自己的别墅内。老妇人除了一个远房外甥外没有别的亲人,平时也很少有朋友来往。老妇人是被一把匕首刺中失血过多而死,死者衣冠整洁,屋内没有丝毫凌乱之处,显然被害时没有与凶手发生打斗和挣扎,遇害时间是下午的3点钟左右。根据警方调查,被害人的外甥嫌疑最大。因为老妇人有一座很大的农庄,若是老妇人死了,这个外甥将成为继承人,而听附近邻居说,老妇人前段时间说想将农庄捐给镇里的孤儿院经营,可能是这个外甥为了谋夺姨妈的财产,一气之下才出此下策。
警探立刻找来老妇人的外甥问话。这个年轻人身穿西装,外表看起来忠厚、斯文,一点都不像杀人犯。当警方盘问他下午3点钟在哪里时,他说自己当时在市内的中心公园里游玩,而且说自己有证据证明。年轻人拿出一张照片给警探看,原来是他下午3点时候在中心公园钟楼前的留影,身后钟楼显示的时间正好是3点钟。年轻人跟警探说:“警长您看,这是我在滨海公园请过路的女学生拍的,我身后钟楼显示的就是3点,这足以证明我姨妈遇害时我不在现场了吧。”
警探看看照片,不屑地看着这位斯文的年轻人,冷笑着说:“谢谢你为我们提供了证据,你被捕了!”
知道警探为什么说照片是证明这个年轻人有罪的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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