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说,我和老余在一起以后,脾气变得娇气了很多。
以至于她都差点忘了,以前的我是一个多么伶俐,能干的丫头。
我一直认为,我吃得起苦,只受不得委屈,一如我的口味,吃得了极苦的东西,苦瓜,中药皆不在话下。但唯独酸我受不了,尤其是果子的酸,那是一点也不喜欢的。因而我一直对脆苹果,酸橘子,梅子一类,敬而远之,但是吃,我也是能吃得下的,只是不喜欢。
和老余在一起以后,我对酸,越发受不了,往往吃到一丁点酸的东西,我是立马要吐出来,剩下的都要往他嘴里塞的,因为我不习惯浪费食物,这也和我小时候经常饿肚子有关。
老余知道我不喜酸,很多事物他会给我试,估摸着已经超出我的接受范围,便不会让我吃了。毕竟,一旦我沾了,余下的都要进他的嘴巴。
于是,我的口味,变得更加娇气了。
苦味呢,从前我是真的可以吃的,我自认为我是一个很能吃苦的人,小的时候吃了不在少数,我并未觉得自己是吃不了苦的娇气人,而现在,也不知道从何开始,我成了一个吃不了太苦的人,扛不起重的东西,受不得累,经不起一点风险,甚至天气不好心情都会矫情的变得有些郁闷。
有一次因为老余没有帮我拿快递,我自己怄气的扛了回来,翌日胳膊疼了一天, 我跟老余撒娇抱怨,老余戏笑我逛街单手拎五六个袋子不嫌累,只是一个快递拿回家去就叫苦不迭,我不依,再也不肯自己拿稍有些重的快递。
口味也是一样,现在也吃不惯稍有些苦味的东西了,吃个感冒冲剂,老余硬是三哄四骗的拉我喝下了一口,行不通的时候常常以身犯险,自己喝一口,让我笃信并不苦,我才敢将信将疑的喝下。事实证明,药还是苦的。
有时候,我也会突然反省自身,我好像,以前并不是这样的人,我可是那个一手能带大三四岁弟弟的能干姑娘,徒手从二楼爬下水管道翻窗进屋的女战士,什么寒冬腊月下河洗衣,酷暑时节下地捡谷子,都不在话下。从前我是个顶能吃苦的丫头。
只是在老余眼中,我就是个炒大白菜都能把锅炒糊了,拿个快递都能把胳膊压疼了,动不动就感冒身体虚弱的女孩子,他眼中的我,啥都不会干,脑子不够用,蠢笨憨傻。
感谢老余,让我卸下一身盔甲,从此只专心当窗理红妆,对镜贴花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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